公示公告

《鄂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6-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鄂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代表采取如下办法产生: 

  一、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群体的意见; 

  3.对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有一定的认识;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无刑事犯罪记录;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为体现听证代表的广泛参与性,卷烟经营户代表、消费者代表应兼顾城镇和农村地区;公众代表应兼顾不同地域。 

  三、申请方代表由鄂州市烟草专卖局推荐产生。 

  四、卷烟经营户代表、消费者代表、社区(村)代表等社会公众代表均采取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报名登记,报名人数如果超过了《鄂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公告》规定的人数,按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推荐产生。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市烟草专卖局商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工作机构推荐产生;单位代表由各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登记报名人数不足公告人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和范围组织听证会,不再补足缺额。 

  七、听证会代表名单于2026年10月22日在鄂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场所公开公示。 

  特此公告。 

    

        

                           鄂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