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鄂州市设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专区,进一步促进市人民政府本级、5个区(开发区)、29个市直部门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