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办发布夏季高温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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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夏季天气炎热,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安办发布了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是消费者应尽量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食品,并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以及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选购水果、蔬菜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药残留和其他物质的检测公示,食用前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
二是谨防食用蘑菇中毒。暑期气温高、雨水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也是野生蘑菇中毒多发季节,勿采摘、购买和加工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菜和野蘑菇等食物。
三是慎食死亡的水产品。夏天各种鲜活水产品因天热容易缺氧死亡,黄鳝、龟鳖、螃蟹及小龙虾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
四是慎食街头卤菜。街头卤菜摊点大都证照不全,无相应卫生、降温、灭菌设施,暑期高温下细菌繁殖迅速,卤菜、凉拌菜容易变质。
五是不要贪吃路边烧烤。路边烧烤摊大多未经正规审批,人员健康、卫生设施、原料新鲜都很难保证;烧烤过程中滴下的油脂在高温及火炭上会产生大量致癌物质,经常食用可能致癌。
六是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食具及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加工、处理,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
七是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以杀灭存活的细菌;食用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
八是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证件齐全、环境卫生好、食品卫生信誉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
九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同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同时,市食安办也再次公布了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市农业局:3222465;市水产局:3707578;市质监局:12365;市工商局:12315;市卫生局:5011599;市食安办:96578。如遇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相关部门的举报投诉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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