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改委 日期:2021-11-12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省级开发区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本市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本市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机关本级和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5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第二部分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33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4.62万元,占收入的 74.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占收入的1.84%。上级补助收入16.00万元,占收入的0.38%。其他收入15.54 万元,占收入的 0.36 %。上年结转 1011.96万元,占收入的23.32%。 

  (二)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393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37.90万元,占支出的51.80 %。项目支出1896.07万元,占支出的48.20%。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0.97万元; 

  2.教育支出7.6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8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90.48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4.0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09.4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 工资福利支出1615.6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2.87万元 

  4.项目支出1896.0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 4338.12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946.09万元,增长27.8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及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3933.9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455.45万元,增长58.7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执行完成较好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4254.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214.6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0万元、上年结转959.94万元。支出总决算3900.23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1.56万元、教育支出7.6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3820.23万元,比上年增加1345.28万元 万元,增长54.36%。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1.56万元、教育支出7.6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0.4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4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执行完成增加及。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2025.11万元,占决算总额的51.48%。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28.54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615.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8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6.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2万元、印刷费0.06万元、咨询费0.29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6.01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70万元、差旅费1.23万元、因公出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19万元、租赁费0.04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8.3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专用材料费36.09万元、劳务费1.37万元、委托业务费1.56万元,工会经费13.43万元、福利费1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03.91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628.75平方,价值49.72万元;通用设备439件,价值444.89万元;专用设备20件,价值17.87万元;家具用具1111件,价值91.42万元。无形资产4套,总额6.38万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3个,资金179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执行数为1795.11万元,完成预算100%。从整体上看,各项项目专项为全市的重点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招商引资、节能监察和援疆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起着带动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将我市打造成国际航空大都市。根据评价指标,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已达成预期目标。 

  附件:《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7.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6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03%。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81万元,比上年减少16.12万元,下降64.6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33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2.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28.9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支出减少。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7批次,共计32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31万元,比上年减少7.7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 0万元,上升(或下降)0 %,主要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比上年减少7.77万元,下降55.18 %,主要原因:车辆统一调配转出1台费用减少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 台,保有量2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8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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