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日期:2021-11-11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负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实施和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房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产市场秩序。拟订房产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管网、园林绿化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城市综合管网工程建设。

  6.指导和规范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制度规范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建筑业、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开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对外拓展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8.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地方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质量投诉处理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拟订建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城市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及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

  11.负责全市燃气应急保障、特许经营管理。组织拟订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燃气的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程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开发服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13.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和协会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15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0年部门决算共有12家单位,包括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鄂州市住房服务和保障中心、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鄂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管理站、鄂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鄂州市城建档案馆、鄂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鄂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鄂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鄂州市房产交易所、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人数19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事业编制127人。2020部门决算实有人数309人,在职人员146人,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退休98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69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2.09万元,占收入的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9万元,占收入的1.6 %;其他收入83.31万元,占收入的1.7%。

  (二)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74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58万元,占支出的72.1%。项目支出1603.04万元,占支出的27.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4978.41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6万元,教育支出1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5万元,资源堪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5.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44万元,其他支出14万元 。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38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5.06万元;项目支出1189.11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614.0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80.43万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去世,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均削减30%。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746.6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86.10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去世,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均削减30%。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614.0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4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1.99万元。支出总决算5453.84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4699.63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6万元,教育支出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44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25.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5039.91万元,比上年增加625.49 万元,增加14.16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6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35.17万元,增加325.94。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资产编报支出。

  2.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6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1.2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本部门纪检组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36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15.9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1.1万元,完成本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23.08万元,比上年减少37.36万元,减少14.34%。

  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32.52 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8.78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54 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支出(项)支出188.02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46.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18.55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34.42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6.74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3.37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1.81 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31.05万元。

  (五)城乡社区类)支出4285.7 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612.16万元,增加17%。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项)事务4046.66 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459.7万元,增加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务管理。

  ①行政运行(项)支出1262.87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14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25.57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225.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③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支出3 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④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2555.23 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2240.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六)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189.03 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189.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和建筑市场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七)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50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5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类)支出10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25.29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125.29万元。

  ①行政运行(项)支出118.29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118.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十)住房保障(项)支出205.44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放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补助等。其中:

  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7.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放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补助。

  ②住房公积金支出177.67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

  (十一)节能环保(项)支出10万元,比2019年决算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3850.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67%。其中:

  (一)人员经费3530.0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1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0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20.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0.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28万元,降低16.9%。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部门内部压缩一般公务开支,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取得成效。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7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二级单位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3个,资金1189.11万元。重点项目2个。主要用于建筑市场行业管理、工程档案保管服务等。从评价情况来看,结合项目整体绩效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筑市场执法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据为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包含建筑项目检查个数61个。二是质量指标,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控制在77万。四是社会效益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90%。五是满意指标,公众满意度达到90%。通过对建筑市场中违法行为的查处,促进了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成立项目督办专班,按季度进行项目进度督办。

  “安全生产专项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据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包含建筑安全检查次数、燃气安全检查次数和组织专家评审次数。二是质量指标,建筑安全检查、燃气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控制在20万。四是社会效益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90%。五是满意指标,公众满意度达到90%。通过对燃气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的查处,保障燃气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成立项目督办专班,按季度进行项目进度督办。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年度工作中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将进一步积极落实评价结果整改工作,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填写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各业务科室,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我局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是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者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3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7.7 万元,比上年减少15.53 万元,下降5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该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1.23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接待次数减少。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3批次,共计154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6万元,比上年减少9.31万元。其中:

  (二)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该项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6万元,比上年减少9.31万元,下降59 %,主要原因:机关公务用车无偿调拨到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 7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3.93 万元,比上年减少579.13万元,减少58%。主要用于书香漫城塔吊拆除和工程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建设。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法律规定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则,安全运用住房公积金,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部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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