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783 文      号: 鄂州政办发〔2022〕28号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鄂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畅通消费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更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区、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邮政体系、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协同发展体系、冷链寄递体系,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推动线上线下、城乡一体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区、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区区有公共配送中心、乡乡有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到2025年,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便农惠农寄递服务方便快捷,农产品运得出、工业品消费品进得来,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区区有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按照“一区一中心”总体布局,充分运用“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成果,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3个以上,行政区覆盖率达100%。

  (二)乡乡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每个乡镇建设1-2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负责邮件快件集中处理、中转、配送、仓储等服务;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标准化和信息化改造,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信包箱。到2025年底,建成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1个以上,覆盖率达100%。

  (三)村村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依托村级寄递资源及场地资源,做到每个建制村建成1-2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农村邮件快件揽收、投递服务。到2025年底,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网点316个以上,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

  1.整合末端配送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政、快递、电商、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在网点运营、车辆购置、油费优惠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统筹村邮站、邮乐购站点、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村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点、快递代理点等村级寄递资源,按照便利惠民、服务高效、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体闲置用房、商超便利店等场所,为村民提供邮件(报刊)的收发服务、快件的代收代投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分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推动农村地区交邮快协同发展。大力推行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电合作、快商合作、交邮融合等模式,建立稳定的快递进村运输模式。充分发挥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作用,优化乡村两级配送渠道,邮政快递企业要推进农村邮路汽车化,打通乡村邮件快件微循环,优化线路设置,增加投递频次,实现乡镇到村级网点直投。用好交邮融合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分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强化村级服务网点分类建设。对于村民居住分散、进出快件量较大的建制村,适当增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对于边远自然村,采取代办代理、委托等方式解决寄递难题。邮政快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可推动智能快件箱向村级延伸,满足村民自提业务需求。增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功能,由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建制村设置农村寄递信息员,将其纳入村级公益岗位设置范畴。(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分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完善寄递物流冷链设施建设

  4.打造区域性枢纽物流冷链基地。按照“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突出武汉都市圈和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辐射功能,着力打造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序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将物流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选点与乡村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有机结合,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有效缩短农产品流通时间,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积极发展冷链寄递。依托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满足区域寄递物流需求,具备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功能的区级综合性冷链仓库,提升区域冷链物流承载力。面向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农村供销合作社、已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增强初级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包装、仓储等服务保障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仓储物流成本。行业协会推广《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YZ/T 0174-2020)、《鲜活水产品快递服务要求》(YZ/T 0175-2020)等服务标准,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对进口冷链物品病毒消杀、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冷链配送箱购置等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标准化

  6.强化寄递物流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推广适应城乡物流运输的标准托盘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强化寄递物流服务作业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YZ/T 0128—2007),推动乡村寄递物流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快递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强化寄递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升级改造,促进数据共建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健全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9.服务农产品上行寄递。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邮政、顺丰等寄递企业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主动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推进快递电商协同发展。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带动武昌鱼、梁子湖大闸蟹、沼山胡柚茶、胡桥豆丝、涂镇蓝莓等农特产品通过快递网络走向全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用好消费帮扶支持政策。用好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市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等消费帮扶平台,用足工会福利采购和政府采购政策,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要利用自身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渠道优势,推动消费帮扶产品从产地到爱心助农消费的直投直达,扩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促进脱贫地区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深化“放管服”,完善政策支撑

  12.加大财税支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对邮政电商快递企业建设符合条件的寄递物流冷链设施依申请给予贷款贴息。将区、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等扶持政策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农村邮路汽车化改造以及乡镇邮政局所布设智能信包箱等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对参与寄递物流末端服务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将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扶持和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通信企业要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提高带宽速率。优先支持寄递物流公共服务中心(站)和冷链设施建设用地,租赁政府用房的可适当减免租金,用电方面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加强就业培训支持。督导快递企业全面落实优先购买工伤保险、劳动定额标准、末端派费核算指引等,完善对农村地区末端网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派费承诺监督。推动市快递行业协会、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深入开展“暖蜂行动”。鼓励邮政电商快递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具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将邮政电商快递就业人员培训纳入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参与建设。金融机构加大寄递物流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和优惠措施,采取灵活担保方式,对接农村寄递物流项目融资需求。加强与工伤保险政策相衔接,发展适合邮政电商快递企业雇主责任险、综合意外险等业务,提高对农村邮政电商快递企业发展及员工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5.强化农村寄递领域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优化农村地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制度,简化备案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农村寄递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地区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恶意损坏或拆封调换物品、违规增加收费等行为,保障农村地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质量。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提升农村地区消费者申诉处理满意度。(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分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

  (二)推动落实阶段(2022年9月至2025年6月)。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制定考核标准,对照建设任务目标进行考核、通报;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做法,完善建设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提升便民惠民的农村寄递服务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范畴,市级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解决问题,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各区要尽快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完善市区级邮政监管体制。积极推进市、区级邮政监管机构建设,完善市、区级邮政监管体制机制。落实邮政领域市、区级财政事权责任,保障工作运行。

  (三)强化考核督导。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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