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1361 | 文 号: | 鄂州政规〔2022〕6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6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发 | 有效性: | 有效 |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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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收入和就业 |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
— |
与GDP增长基本同步 |
预期性 |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 |
1000 |
预期性 |
|
社会 保障 和 基本 公共 服务 |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3 |
≥95 |
预期性 |
|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7 |
预期性 |
|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5 |
90 |
约束性 |
|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0 |
约束性 |
|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800 |
约束性 |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1.因残致贫监测和帮扶。完善因残致贫识别和预警机制,及时将返贫和新致贫残疾人纳入帮扶范围,因人因户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和社会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完善“两项补贴”政策。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一体康复服务,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 5.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制度。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制度。 6.精神残疾人门诊医药费保障。落实重度精神残疾人门诊治疗性基本药物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 7.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推动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有线(数字)电视、手机流量、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APP流量资费。 8.残疾评定补贴。为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服务。 |
专栏3 残疾人托养照护和社会支持重点项目 1.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2.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推动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区和乡镇(街道)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阳光家园”),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职业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3.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建立村(社区)两委委员、党员、村(社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志愿者和困难残疾人联系制度,经常走访探视,及时报告困难问题,并协助解决。 4.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鼓励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及其家庭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社会参与能力,让更多残疾人及其家庭有“微信群”“朋友圈”。重点加强对残疾儿童、残疾妇女、老年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关爱服务。 5.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残疾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残疾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
专栏4 残疾人就业创业和服务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2.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残疾人大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实习见习实训期间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的补贴。 3.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4.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励。 3.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对参加国际、全国及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选送单位给予奖励。 4.其他。对为残疾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三、服务类 1.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到2025年,区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2.残疾人就业创业助残品牌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十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计划,建立一批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品牌基地。 3.盲人按摩提升项目。集中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规范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建设与服务。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安置残疾人规模,提升就业水平和质量。 5.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扶持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 6.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
专栏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动态调查,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落实省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康复质量。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政策。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服务。
4.康复技能培训项目。加大康复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
5.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升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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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依法设立和规范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规范送教上门标准,提高送教上门质量。加快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对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3.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为了满足全市特教发展需要,完成现有特教学校的迁扩建工作。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 |
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依托社区文化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 2.盲人、聋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市级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3.特殊艺术推广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二、残疾人体育 1.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行动。选拔、培养具有一定潜质的残疾人体育人才,为他们提供一定的训练保障服务。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扶持一批残疾人群众体育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
专栏8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基础设施无障碍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达到无障碍要求。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单位优先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厕所建设。 3.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逐步扩大服务范围。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无障碍改造。政府政务微信号、APP率先实现信息无障碍。 2.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网络购物、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文化休闲等领域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改造。 3.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ATM机、车站自助检票设备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4.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场所普遍配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无障碍。 5.残疾人家庭信息无障碍。对残疾人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移动通信等实行交费优惠。推进残疾人家庭信息无障碍改造,积极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电子盲杖、盲人读屏软件、聋人视频翻译软件、通讯网络终端优惠等服务。 |
专栏9 权益保障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1.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推动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后继续发挥作用,打造残疾人权益保障绿色通道。 2.法律助残志愿行动。征集残疾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发挥各级法律维权示范岗(部、站)的作用,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 3.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建成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并投入使用。
4.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建设和残疾人自强互助社建设,充分整合利用乡镇(街道)现有的卫生机构、福利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综合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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