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1663 | 文 号: | 鄂州政规〔2022〕15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9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发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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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葛店校区)、长江职业学院、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鄂州职业大学开展五年制“3+2”高等职业教育的合作。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高职学校单独招生,提高中职学生升学比例。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 |
2022年8月底前出台具体方案。 |
2 |
成立高校联盟。共建“产—政—学—研—用”五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实现鄂州高等职业教育的横向融通。“十四五”期间,鄂州职业大学建成国家级高水平职业学校。 |
市教育局、鄂州职业大学。 |
2022年10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
3 |
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按程序增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校牌。推进办学质量一流的普通高中作为“名校”,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校”,组建普职“名校+”,形成“名校”引领“+校”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发挥职业学校实训教学资源优势,面向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设职业启蒙课程,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设通用技术课程,使职业学校成为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 |
2022年11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4 |
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在职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
2022年11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5 |
加快建设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现集团化办学。以鄂州职业大学牵头组建的湖北模具职教集团为基础,组建航空物流、光电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行业协会、企业和中高职学校参与的鄂州职教集团。形成整体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增强总体实力。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 |
持续实施。 |
6 |
制定《鄂州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通过撤销、合并、转型、托管、土地置换、集团办学等措施,优化中职学校的布局,“十四五”期间,鄂州中专建成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十四五”期间完成。 |
二、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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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优先发展航空物流、光电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一批新兴专业,形成服务临空经济、临空物流等产业链发展的专业群。加快建设康养休闲、旅游服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母婴照护等一批社会服务人才紧缺的专业,淘汰萎缩专业。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
持续实施。 |
8 |
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头部企业与我市各职业学校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共建实训实习教学基地,探索“校中厂”“厂中校”的合作办学模式。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
2022年11月底出台具体措施。 |
9 |
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教育、国资、科技、经信、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积极培育市场导向、供需匹配、服务精准、运作规范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每年分产业编制发布我市紧缺人才尤其是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目录。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 |
2022年12月底出台具体措施。 |
10 |
重点支持鄂州职业大学模具实训中心、鄂州中专3D实创中心建设,形成我市产教融合示范项目。以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 |
持续实施。 |
三、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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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 |
2022年8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12 |
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立3个省级校企合作共同体、10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重点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凌云鄂大航空培训中心、鄂州中专与葛店瑞华光电合作建设LED封装技术教学实训中心,打造校企合作示范项目。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鄂州职业大学。 |
“十四五”期间完成。 |
13 |
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纳入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经信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国资部门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 |
“十四五”期间持续实施。 |
14 |
加快发展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学生实习实训强制保险全覆盖。严禁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实训费用。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2022年9月底出台具体措施。 |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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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改革育人体制机制,创新育人工作模式,加强育人条件保障,完善育人考核管理,构建“三全育人”协同推进工作体系。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2022年11月底出台实施方案。 |
16 |
开展“劳动模范进校园、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改革育人体制机制,创新育人工作模式,加强育人条件保障,完善育人考核管理,构建“三全育人”协同推进工作体系。选优配强思政课教师、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和党务工作队伍。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出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慕课,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培育一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典型案例。大力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学校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
“十四五”期间完成。 |
17 |
推进职教“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18 |
落实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和职称评聘办法。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2022年11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19 |
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执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定期到产教融合企业跟岗学习的规定,聘请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兼职,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20 |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专业技能大赛等实现能力提升,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2022年11月底出台实施方案。 |
21 |
出台《鄂州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做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并将年报编制工作作为职业学校管理、考核、奖补的重要依据。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2023年2月底前完成。 |
22 |
构建武鄂同城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充分发挥武汉高校协会的作用,形成开放式的研究机构,引进武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展专业课程与学分认证,提升鄂州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扩大职业教育领域对外开放和学术交流,加强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中外校际合作教育、校企合作培训,努力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委外办、鄂州职业大学。 |
持续实施。 |
五、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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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坚持党对职业学校的全面领导,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24 |
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公办中职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8000元/生/年,公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生/年,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25 |
清理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歧视性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2022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的实施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