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慈善组织在困难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帮扶救助补充作用,鄂州市民政局、鄂州市慈善总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患病困难学生专项救助活动,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现就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
1.2021年度自费部分达1万元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患病低保(脱贫户)困难学生;
2.2021年度自费部分达3万元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患病一般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申请救助需进行家庭收入情况核对)。
二、救助活动时间:2022年4月15日到2022年5月10日。
三、救助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救助申请表(附件1);
2.学生在校证明(附件2);
3.①家庭成员户口本、低保证、脱贫监测帮扶联系手册等资料复印件;②重症卡、儿童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4.学生2021年住院发票(含门诊及购药发票,不包括购置相关医疗器械类发票)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书;
5.申请救助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
备注:一般困难学生需授权并提供家庭收入核对资料。
四、救助办法:
1.申请救助者2021年度自费部分在1—3万元(不含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患病低保(脱贫户)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2.申请救助者2021年度自费部分在3—5万元(不含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患病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3.申请救助者2021年度自费部分在5—10万元(不含1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患病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
4.申请救助者2021年度自费部分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患病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救助8000元;
5.对此次救助活动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考虑纳入市慈善总会2022年“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项目。
五、救助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学生监护人备齐资料到市慈善总会申请救助;
2.一般困难户需先提供家庭收入核对授权资料,经核对通过后再予办理救助手续;
3.本救助活动截止接收救助申请资料时间为5月10日。
市慈善总会咨询联系人:杨雪顺 18971999598
方 微 13677119334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阳光大厦市民政局13楼
附件 1.救助申请表
2.学生在校证明
鄂州市慈善总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