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8日起,对刘为民同志任鄂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审计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审计,有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并欢迎对审计组及工作人员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范金双
审计组成员:周鑫(主审)、程燕、李林霞
审计组联系电话:027-60229086
审计组电子信箱:1316239086@qq.com
审计局廉政监督电话:027-60229109
联系地址:明塘路73号市审计局2楼
中共鄂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鄂州市审计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