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标志着企业在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不仅能为其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更能为其赢得更多发展机会和竞争优势。
鄂州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业。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要继续保持资格,应按今年要求重新申请认定。鄂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全市各区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鄂州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各企业需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鄂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受理机构,并向受理机构(各区)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特别注意: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特别注意,应规范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符合逻辑关系。
一、“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
申报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市认定办结合《工作指引》要求,开展企业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会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申报企业的日常监督等工作,及时报送至省认定办。
2024年企业申报工作,全程线上受理。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税务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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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注册登录咨询
027-60896563
市科技局申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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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热线
认定为高企后需要填报哪些报表?
答: 认定为高企后有两类报表必须填写,一类是火炬统计报表,另一类是高企发展年报;注: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企业总收入的概念如何理解?
答: 根据《工作指引》,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
成果转化是否须有知识产权支撑?
答: 依据《工作指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1)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
如何核算科技人员?
答: 依据《工作指引》,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申报高企的知识产权,哪些才是符合条件的?
答: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按Ⅱ类评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