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1、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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