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优化发〔2024〕4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04-02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鄂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7日

鄂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市营商环境“冲刺”年。为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冲刺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和各单项指标水平全部进入全省营商环境第一方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不断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正面激励,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全面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促进鄂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全年工作谋划

  1. 制定升级版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深化以成本控制为核心 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4〕4号)精神,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一流水平,高标准制定我市行动方案,相应细化制定工作清单。〔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下同);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

  2. 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各部门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全市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高标准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按时报至市优化办备案。(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二)勇于自我革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3. 争创全省改革先行区。申报阶段,各区各部门全面瞄准省级改革事项清单,加强市区联动,做到改革事项申报全覆盖。特别是涉及评价指标的单位,务必不得遗漏;创建阶段,市直部门在推进市本级创建点和指导区级创建外,加强与省对口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指导支持;验收阶段,邀请省直对口部门来我市实地调研验收,确保全部验收通过。(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4. 自主创新市级改革事项。组织各区各部门大力开展自主改革创新,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方向,以“小切口”改革为突破口,各行政区报送不少于10项,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不少于8项,市直各部门特别是涉及营商环境评价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不少于2项,全市范围内推出不少于100项改革创新事项,年底开展“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5. 做深做实主题活动。做深做实“我陪企业去办事”“行政主官体验政务服务”等创新主题活动,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到政务大厅,随办事企业、群众体验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通过“边体验、边查找、边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以“转思想、转作风、提效率、优服务”为主题,围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市场主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信用环境建设等主题,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各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三)全面对标一流,优化提升评价指标

  6. 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活动。定期邀请国内省内营商环境领域专家学者、大学教授以及省优化办相关负责人来我市授课,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两方面进行系统讲解,探索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创新的方向和提升企业满意度的机制和途径,邀请市领导出席并致辞。开展“大家谈”活动,由市直各指标牵头单位组织本指标市区两级指标单位集中研讨交流,结合营商环境大讲堂授课内容,探索本领域工作思路及创新举措。(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7. 开展优化提升行动。委托国家级第三方专业机构,持续开展“对标、测评、提升”行动。每季度搜集各指标全国最新最优做法,供各区各部门对标学习并动态完善工作举措;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督促职能部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在省评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对18个一级评价指标开展全方位调研“体检”,摸清家底补齐短板弱项并整改,为冲刺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办事提质增效

  8. 分解交办重点问题。及时交办全省评价反馈、全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市优化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监测点作用,常态化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督促各区各部门不断优化服务、积极作为。线上在主流媒体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发布公告,广泛征集公众对我市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和问题投诉,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线下常态化受理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对营商环境问题投诉。(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政企对接,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10.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走访联系企业、重大项目制度,实行常态化调研服务机制。通过“信、网、电、微”等渠道,进一步畅通政企交流渠道,积极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开展分层分级分类企业帮扶,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经营难题。(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 做实企业家日活动。每年11月为企业家服务月,通过“1+N”系列主题活动,向全社会释放全力以赴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强烈信号,全方位营造我市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助推招商引资工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规格召开企业家年会(茶话会、座谈会)、开展弘扬优秀民营企业家精神活动、政企恳谈会活动、惠企政策宣讲活动、提高企业家地位活动等。持续给“四上”企业的企业家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和免费停车服务,有序组织优秀企业家休假疗养。(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2. 开展企业诉求攻坚活动。建立分类督办机制,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督考办、市优化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实地全程跟踪督导落实;对企业提出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全部纳入调度办理范围,实行闭环督办、销号管理;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纪委监委专报。(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督考办、市优化办,各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对照考评规则,做好年度省评迎检工作

  13. 做好第三方评价参评。省第三方评价占年度总分50%,由部门填报答题、企业问卷调查、实地核查(权重分别为40%、40%、20%)构成。创新做优18个一级指标填报问题的分项工作方案,做好每个办件并让办事主体满意,并做好佐证资料存档归集;精心组织办事企业问卷调查、对办事大厅等的实地核查。(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评价指标单位,各参评区;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14. 做好专项督查迎检。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占比10%。组织各相关单位对照督查内容,汇总形成具有鄂州创新特色亮点的总体情况报告,对照评分细则逐条逐项做好佐证资料,加强与对口督查专员充分沟通。(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5. 加强向上汇报沟通。27家省直部门评分占比15%。市直相关单位在全面完成本系统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向省直对口部门汇报沟通和常态化联系,争取对我市最大力度的支持,确保在全省系统内评分处于领先位次。(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鄂州海关、人行鄂州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6. 组织做好企业评价。省工商联牵头的民企评营商环境占比10%。加强与省工商联汇报沟通,精准掌握考评细则,吃透答题技巧,确保我市排名进入全省前列;精心组织我市民营企业填报问卷,确保提交的问卷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统计局、与问卷涉及相关政策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17. 抓好日常工作落实。规上企业满意度调查、问题投诉处理、省优化办日常考核各占5%。加强与省统计局衔接,争取我市满意度得高分且在全省排位靠前;认真办理和督办省政府门户网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及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交办的涉企信访件,确保企业合理诉求落实到位,全力争取当事人满意;保质保量完成省优化办日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工商联、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七)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8. 构建常态化宣传机制。全面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向央级媒体推送供稿力度,增强宣传稿件“含金量”。分解落实各区各部门年度宣传任务,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大宣传投稿力度,争取在全省宣传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积极争取省级现场会、省级新闻发布会在我市召开,持续擦亮我市营商环境金字招牌。适时召开全市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营商环境改革进展和成效,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总结提炼各区各部门亮点经验,制作全市营商环境宣传片,在主流媒体及户外大屏宣传播放,凝聚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气场。(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9. 强化考核奖惩兑现。适应省考评规则变化,修改完善《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及时对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先行区创建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对排名落后的进行鞭策。(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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