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6-07-14 语音:播放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现对有以上情形之一的105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 伟   联系方式:0711-3281946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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