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现对有以上情形之一的105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 伟 联系方式:0711-3281946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4日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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