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日期:2023-08-23 语音:播放

各区教育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

  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于2023年9月1日正式上课。

  2.全市教师8月25日到校。

  3.中小学新生8月26日-31日到校报名登记。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确保“七个到位”。

  1.教师配备保障到位。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教学需要足额配齐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全域推进教联体建设,落实教师交流轮岗要求和保障措施。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加强教职工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违规补课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通报警示和监督问责制度,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工作。精心组织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

  2.项目建设管理到位。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要抓紧完工,验收合格后尽早投入使用。新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和设备,要确保环保达标。未完成施工的项目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师生安全。

  3.校园环境整治到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校园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各种生活、建筑垃圾,清除杂草杂物,营造干净整洁校园环境。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美化、绿化、亮化校园,营造良好的新学期开学氛围。

  4.教育政策宣传到位。各学校要抓住开学报到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学校网站、电子媒体、板报、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材教辅材料征订政策、“两免一补”、学校教育发展成果,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教育政策和学校办学宗旨,争取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5.教材教辅管理到位。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各学校不得擅自用校本教材、境外教材和未审定教材代替国家课程教材。规范教学辅助资料选用,落实“一科一辅”政策,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严禁教育部门、学校或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更不得购买未列入公告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教科书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

  6.学校发展谋划到位。各校要认真制定新学期学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新课标,各教研组、年级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日程安排。

  7.教学工作准备到位。各学校要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新维修到位。9月1日前,要将师生用书组织发放到位,要组织教师精心备课,开展学情、班情、教情分析,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安排好课后服务,确保秋季学期学校全覆盖。

  (二)着力规范办学治校行为,落实“七个严格”。

  8.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责任。各学校要完善常态化控辍保学机制,秋季开学后,要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未入学适龄儿童要及时沟通联系,坚决防止经济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等原因造成辍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上尽上,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9.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拒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普通高中严禁超计划招生、接收借读生、空挂学籍等。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落实“公民同招”。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为未通过统一录取、违规招生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就读。

  10.严格控制起始年级大班额。各学校要坚决杜绝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11.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各级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12.严格规范课程设置。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严把教辅用书准入关,严禁未经审查教材进入课堂。

  13.严格加强“五项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将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等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切入口。各学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破解校园手机管理难题,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纠偏,全面落实“五项管理”。要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构建起师生同心、家校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14.严格规范教育教学管理。8月28日前,各区、各市直学校、民办高中学校完成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向市教育局提交自评报告。各学校要安排好开学第一课的内容,根据“双减”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着力打造“高效课堂”,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着力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切实抓好学生军训工作。

  (三)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做到“四个强化”。

  15.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和安保人员履职能力进行全面摸底,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及时做好保安员配备和调整更换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安全巡查、来访登记和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领导带班、老师值班、保安持械值守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6.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各校要对校园、校车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主动联合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燃气、校车、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隐患风险,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17.强化安全知识教育。用好“开学第一课”载体,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活动安全、防溺水、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8.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开展“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要组织开展学生谈心谈话,积极开展心理筛查,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开学后,通过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家长会、微信平台、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主要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为开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稳妥应对教育舆情,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协同联动机制,合力保障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二)切实履责担当。各地各校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落实措施,列出工作清单,按9月1日正式开学倒排完成时限,逐项逐条抓落实,确保开学各项工作如期平稳顺利进行。

  (三)开展检查督导。各地要严格落实“进校园”事项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学校负担。要对开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导各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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