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报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账号 (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政策咨询: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