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贴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07-05 语音:播放

  享受对象: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报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账号 (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政策咨询: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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