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项目”聚焦科技创新人才引进
支持方向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低碳冶金
支持情形
本地企业通过引进技术人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突破技术瓶颈,研究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并产生经济效益
外地人才(团队)与本地企业合作,将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或到鄂州注册公司、将成果转化落地
外地优质企业依托高层次人才 (团队)到鄂州投资建设研发基地、科创平台、高端产业等
项目资助标准
入选“梧桐项目”Ⅰ类、Ⅱ类、Ⅲ类,分别给予人才 (团队)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外籍人才奖励
对来鄂州工作的外籍人才,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证、B证,且年薪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主体奖励,奖励时间不超过3年。引进的外籍人才通过鄂州获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的,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获选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的,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人才强企”储备合理人才“梯次”
主要任务
为企业引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中级以上专技人才、高级工以上人才
补贴发放条件
在我市纳税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在我市纳税的中央、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级技师人才;符合《关于将我市律师人才纳入有关人才政策享受范围的通知》(鄂州人才〔2023〕8号)要求的律师人才;其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核发的企业人才;在上述四类企业工作,并在鄂州缴纳个税的A证、B证外籍人才
人才补贴
博士4000元/月,重点高校硕士1700元/月、其他硕士1500元/月,重点高校本科1100元/月、其他本科900元/月,大专700元/月(均为全日制);正高4000元/月、副高1600元/月、中级900元/月;高级技工1600元/月、技师900元/月、高级工700元/月,连续3年发放生活补贴
产业领军人才助力鄂州高质量发展
产业领军人才分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类
以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产业领军人才
传统产业革新类
在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带领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领军人才
现代服务业类
与我市临空经济发展产业链相配套的航空运输、跨境电商、国际货代等临空产业领域;以现代金融、商贸商务、医养健康、教育培训等为代表的其他现代服务业,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
乡村振兴类
以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在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种业、高效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特色领域,具有较大创业投入或重大创新成果;在农文旅融合发展领域,通过生态富农、电商助农、品牌兴农、文旅惠农等方式,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促进当地发展的行业达人、技术能手等“垄上人才”
产业技能类
在引领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能攻关、传技带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鄂州工匠
政策待遇
给予资金支持。对入选者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享受人才服务。入选者5年内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免费拎包入住人才公寓
畅通职称申报。入选者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协助做好申报工作
“技兴鄂州”重塑城市产业版图
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奖励30万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奖励12万元,全国技术能手奖励9万元,湖北工匠、荆楚工匠、省级工匠或技能大师称号获得者奖励6万元,地市级别工匠奖励3万元
按照高级技师1600元/月、技师900元/月、高级工700元/月的标准,连续3年发放生活补贴
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
支持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按规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所取得的收入按照最高不超过40%的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
对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师生职业能力大赛金牌、银牌、铜牌(或是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全省一类技能大赛、师生职业能力大赛的金牌、银牌、铜牌(或是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
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对省、市级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支持
事业单位“人才池”服务跟着需求走
主要目标
Ⅰ类:在某一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果或有较好经济社会发展前景的高水平人才,采用特殊招聘或“一事一议”招聘方式
Ⅱ类:在《人才池人才紧缺急需目录》内,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原则上采用专项招聘方式;如不能满足需求,可采用特殊招聘方式
Ⅲ类:在《人才池人才紧缺急需目录》内,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原 “985”“211”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海外知名大学(排名在世界500强)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紧缺急需人才;四类文化体育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七类卫生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其他我市急需的专业性较强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
工资待遇
新聘高水平人才、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薪酬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
按照博士4000元/月,重点高校硕士1700元/月、其他硕士1500元/月,重点高校本科1100元/月、其他本科900元/月(均为全日制);正高级职称4000元/月、副高级职称1600元/月的标准,连续3年发放生活补贴
人才安居营造爱才留才“温馨家”
享受购房政策的人才范畴
符合《“新鄂州人”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梧桐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包含原“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梧桐计划”人才
符合《“新鄂州人”计划·“人才强企”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人才,包含原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引进人才、原“人才强企工程”人才
符合《“新鄂州人”计划·事业单位“人才池”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事业单位人才,包含原事业单位“121人才池”计划人才、原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人才
党政机关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定向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简称引进生人才)
发放“人才购房券”
高层次人才:发放5折购房券,按照“梧桐项目”Ⅰ类、Ⅱ类、Ⅲ类,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
人才强企、人才池、引进生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6万元,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4万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3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券
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升至正常额度的1.3倍,最高不超过65万元
武汉新城鄂州片区建设人才发展平台
加快集聚高精尖缺人才
对入选“梧桐项目”的,按照Ⅰ类、Ⅱ类、Ⅲ类,分别给予人才(团队)240万元、120万元、60万元的资金资助
支持民企全职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管、市场营销和专技人才,对作出较大贡献的,连续3年按照实际支付年薪的18%、不超过15万元予以人才奖励。连续3年按照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5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17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1100元/月、大专7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对民企紧缺急需技能人才,按照高级技师1700元/月、技师1100元/月、高级工800元/月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
加快人才发展平台建设
国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片区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按照其投资额的2%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批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
对新获批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60万元和25万元奖励。每孵化成功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对新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支持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按照上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实现技术交易额的8%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按照实现以上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提供服务的鄂州技术转移机构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30万元
加快拓宽人才引育渠道
对举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引进Ⅰ类、Ⅱ类、Ⅲ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分别给予24万元、12万元、6万元奖励;对企业通过猎头公司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猎头费的15%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输送毕业生比例达到当年毕业生总人数5%及以上的,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每年对“引才导师”给予6万元/人的奖励。每年奖励50名优秀学生1万元/人的奖学金
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片区工作累计60天以上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劳务报酬的1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每家用人单位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临空经济区“引人聚才”锻造硬实力
大力引育“新临空人”
“新临空人”在辖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在鄂州登记结婚的“新临空人”,给予1000元结婚“贺礼”;对“新临空人”每生育一胎并将小孩户口落在辖区的,给予2000元奖励
大力引进临空产业和对外开放专业人才
“一区四园”的专业性人才,按照博士、重点高校硕士、重点高校本科分别额外给予3万元/年、2万元/年、1万元/年的区级补贴
大力支持临空偏好型企业招用蓝领技能人才
将新入职蓝领人才纳入就业补贴范围
大力开展柔性引才
柔性引进省级领军人才的,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50%给予补助
大力引建高端高效孵化器
对于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并在辖区注册落地转化的项目,分别给予项目转化方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大力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对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年免费提供1000—3000平方米场地
大力提升人才服务能级
按照人才类别,可提供10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的人才购房补贴;符合标准的人员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按照1000元/月给予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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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由全媒体记者 徐麟 通讯员 吕泳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