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50周岁),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7)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残疾人;
(9)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10)经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