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通异地就医“直通车” 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7-01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秦剑激)异地就医是医保高频服务事项之一,也是令广大群众最头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今年以来,市医保局从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难题着手,开通异地就医“直通车”,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服务。

  拓宽异地就医便捷渠道。线上,参保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网上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目前仅支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还可致电0711-12345或027-60876060办理。线下,我市已形成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体系,参保人员可前往各级医保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且不受户籍限制,实行市内通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选择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在住院后、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需将备案起始日期选在住院前。在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与本市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较本市就医下降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较本市就医下降20个百分点;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与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一致。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本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我市普通门诊及门诊统筹业务均可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备案。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目前,我市已有526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了异地就医刷卡业务,其中医疗机构148家(含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6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8家,诊所70家)、零售药店378家。门诊慢特病37个病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脏衰竭透析、器官移植、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病种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本地和异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者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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