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州市医疗保障申报定点管理规程》(鄂州医保服文[2021]24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以下2家零售药店为评估合格单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鄂州市大参林华阳药店
2.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莲花大药房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2日,公示地址: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如对以上单位申报医保定点资格,及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址: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13楼。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