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
实施机关 |
鄂州市民政局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8日修订)第四十八条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2年7月27日修订)第十一条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办发〔2016〕36号) |
办事条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申报材料 |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生活补贴对象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 4.银行卡号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 5.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事项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
承办机构 |
各区民政局 |
咨询方式 |
1.鄂城区咨询电话:027-60858293;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民政局2楼 2.华容区咨询电话:027-53080566;办公地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350号(华容区民政局) 3.梁子湖区咨询电话:0711-5019356;办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文明楼1楼(婚姻登记旁边) 4.葛店开发区咨询电话:027-53080107;办公地址:鄂州市葛店镇葛洪大道405号(葛店镇人民政府) 5.临空经济区咨询电话:027-60670080;办公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大楼(原燕矶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