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5-04-23

市改革办2015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基本情况
鄂州市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于2011年11月份正式成立,2014年2月,因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需要,市委决定,在原市综改办机构基础上,整合设立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改革办")。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正县级常设机构。鄂州市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5名,在职15人。
二、部门职能和工作内容
1、 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鄂州市委关于成立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州文[2014]6号)通知,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2)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
(3)负责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改革试验重点项目立项、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负责总结评估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
(6)负责就我市重大改革决定和方案向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审和备案;
(7)负责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
(8)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
(9)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完成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工作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破解发展难题,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为主题,以市场化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行政管理、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领域改革,为"一改两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力争重点领域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改革办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督促落实、总结评估。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改革办设6个职能科室(经济体制改革科、行政体制改革科、社会体制改革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科、城乡统筹体制改革科、综合督办科)。
四、2015年工作目标
2015年是我市改革重点突破之年。明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为主题,以市场化改革为主线,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巩固完善已有成果,拓展新的改革领域,着力在法治政府建设、沿江滨湖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为"一改两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努力创造具有鄂州特色的综合改革模式,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推进沿江滨湖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5、推动行政复议权集中。
6、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二)经济体制改革
7、创新沿江滨湖新区合作开发模式。
8、深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
9、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0、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1、开展全国"多规合一"试点。
12、建设"智慧城市"。
(三)社会体制改革
13、探索建立社会自律清单制度。
14、改进社会治理微观结构。
15、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6、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四)城乡统筹体制改革
17、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18、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19、完善生态农业经营机制。
20、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2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2、开展农村"内置金融"改革试点。
(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3、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24、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25、建立绿色考评机制。
26、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
27、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制度。
28、探索建立生态银行制度体系。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为行政单位,2014年正式列入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单位编码5020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