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日期:2015-04-13

市科技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下属有2个参公事业单位,共有编制人数35人,在职32人,离休2人,退休39人,财政供养人数73人。其中:
  1、市科技局本级机关。编制人数21人,在职19人,离休2人,退休17人;
  2、市科技信息管理局。编制人数9人,在职8人,退休15人;
  3、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人数5人,在职5人,退休7人。
  二、市科技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4、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5、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6、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
  7、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8、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9、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产学研合作工作。
  10、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建设科技信息体系、生产力促进、科技对外交流、技术市场管理、技术需求等工作。
  11、组织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12、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各地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市(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党政领导科技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13、承担市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奖励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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