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165名;财政供养人数229名,其中:在职 145 名,离休人数3名,退休人数81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及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行业(含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的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事业的总体布局及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文物体制改革。
3、研究制定出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设施建设。
4、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及文学艺术的创作和生产,归口组织、管理并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5、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6、管理全市文博事业,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和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以及开发利用等工作。
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8、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参赛活动;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
9、指导并归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系统的涉外交流活动;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10、负责全市新增出版单位和出版物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监督管理负印刷业;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协调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
11、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发行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中小学教材系列出版物的发行工作。
12、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或协助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13、归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市场;拟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文物市场稽查;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14、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和文博人才教育议案和人才培养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科研和技术推广。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入总指标3191.4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660.46万元,其中经费拨入1568.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不含基金)2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873万元;
2、其他收入28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503万元。
(二)2015年测算总支出3191.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6.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53万元,项目支出1642.38万元。
五、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660.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549.0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36.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9.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购置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福利费、公务费、抚恤金、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111.38万元
主要用于全市文化、文物的三国吴都文化研究等;体育健身器材及各项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场馆维修经费、扶持各体育协会等;新闻出版市场的扫黄打非、正版软件化管理等;文物考古费、保护费、普查费;周周乐、非物质文化保护费等;图书购置费、信息共享工程、流动图书车、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等;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各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