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⒈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战线和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和对台工作的决定和举措,向省委统战部、省台办、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和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⒉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做好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的统战工作。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⒊负责协助市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代市委组织和受市委委托主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⒋主管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荐有影响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和港、澳人士担任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安排市政协委员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考察党外人士担任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⒌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具体意见和情况。对全市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
⒍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归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务。
⒎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工作以及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指导两岸人民往来;做好台胞接待、因私赴台、赴台定居以及台胞来我市定居的报批与安置工作。
⒏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涉台新闻宣传的管理协调工作;联络台湾上层重点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我市涉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⒐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培养、选拔积极分子队伍。
⒑负责调查研究,协助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⒒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⒓负责本部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受市委委托管理工商联、侨联、宗教局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进行干部管理;负责全市各区区委统战部部长、直管街办统战委员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⒔负责指导各区、市直各单位、驻市省属厂矿(党组织关系在鄂州)党委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宗教局的工作。
⒕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计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
1、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中共七大精神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中,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二是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支撑点,三是以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四是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着眼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加强参政党建设、加强工商联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共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共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凝聚到“十三五”规划的奋斗目标上来。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贡献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统一战线的第一要务,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着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联工作的意见》(鄂发[2005]1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本市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力度,探索创新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并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光彩事业,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继续为挂点民营企业做好联络服务工作,坚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每年一至两次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并收集整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反映、跟踪协调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积极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统战部、工商联民营企业之家的作用。
认真实施“回归工程”,加强与鄂州籍在市外、省外、国外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台港澳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工商社团的联系,积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帮助、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发展。
3、增进团结,共建和谐,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事业
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我市的具体实施意见等几个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按照市委关于全年政治协商计划安排,组织好党外人士双月通报会、座谈会、协商会,并围绕参政议政需要,协助党外人士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对党外人士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与反馈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效果。
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参加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支持特约“四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做好市委常委与党外人士交朋友的联络服务工作,支持民主党派与市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对口联系。
引导、协助各民主党派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科技咨询、智力扶贫和引资引智活动,大力促进鄂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引导他们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针对统一战线内部构成和内部关系的新变化,及时了解和反映各自所联系成员的思想动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更好地理解当前社会矛盾凸现期所出现的一些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协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适当比例培养民主党派后备干部人才;加强对民主党派专职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协助民主党派加深机关建设和管理,发挥民主党派综合管理办公室的作用,为民主党派机关做好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4、加强培养,推进选拔,不断健全完善党外干部工作机制
按照省委1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合作,健全完善党外干部工作的机制,加大物色培养、培训学习、推荐安排、跟踪管理力度,探索形成党外干部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加大对党外干部的推荐安排力度。在市政府工作部门中,按党外干部占四分这一的比例要求,以成熟一个安排一个为原则,积极向市委推荐安排党外干部。
加强对已任实职党外干部的跟踪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对党外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走访、约谈,适时召开一次党外领导干部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加强与市政协党外委员、市人大党外代表的联系,鼓励他们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5、完善措施,夯实基础,大力抓好统战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对重大统战活动的宣传,扩大统一战线影响;加强对活跃在各条战线的党外领导干部、党外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的报道,提高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的社会地位;加强对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新成果的宣传,使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
加大信息报送量,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统战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和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作用。
按照省委统战部下达的调研计划,结合全年工作需要,组织机关干部围绕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力争调研出成果、出精品,以调研促工作,抓落实。
制度措施,建立实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奖励机制,坚持实行信息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促进统战基础业务工作取得新成绩。
6、着眼稳定,加强引导,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协助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并组织一次检查。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爱国爱教,使宗教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上层人物手中。
以宗教管理网络为基础,积极推进宗教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宗教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防止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养,积极维护民族团结。
7、加强联系,促进统一,稳步开展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加强对台联络交流和宣传工作,继续在台胞台属中开展“打电话、问亲情”,“寄贺卡、传佳音”活动,使台属与台湾亲友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加深亲情和感情。做好接待台胞和台属赴台探亲的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台湾民心。做好对台联络专报工作,积极反映台胞台属的心声。加强与鄂城旅台同乡会的联系,协助做好“清寒子女奖学金”和“无依孤苦老人救助金”的捐赠工作。做好对台交流工作,严格按程序组织对台经贸和文化交流。大力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现阶段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开展入岛宣传,为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争取人心和力量。
以我市4000多名海外华侨华人为基础,物色重点联系对象,发挥侨联、海联会、台联会作用,广泛团结港澳台侨人士,为促进祖国统一、扩大对外开放、支援家乡建设争取更多的力量支持。
8、提高素质,树好形象,进一步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组织机关干部学理论、学业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围绕把统战部建成党外人士之家,进一步抓好部风建设,兴调研之风、求实之风、为人之风、创新之风、奉献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思考型、民主型、创新型、实干型”的统战干部队伍,继续开展创“学习好、团结好、纪律好、作风好、政绩好”的“五好”科室和个人活动,在部机关大力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勤政、廉政教育,树立统战干部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的“三好”形象;关心统战干部的成长和进步,进一步调动统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抓好基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使基层统战部门更好地履行统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工作,促进基层统战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积极培养街道、社区统战干部、统战联络员,为加强社区统战、建设和谐社区发挥作用。
(三)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15名;财政供养人数23名,其中:在职13名,不占编1人,退休人数9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入总指标245.2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财政拨款245.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5.22万元。
(二)2015年测算部门总支出245.2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5.1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54.88万元。
4、项目支出63.36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数245.22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8.93万元,增长1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81.8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3.57万元,增加1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变动,相应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5.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54.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退休人员福利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63.36万元。比2014年增加5.3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要求增加了一项不可预见经费。其中:
1、政治特别费40万元。主要用于:联系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人士。
2、党外干部培训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一次党外干部主体培训班。
3、台办专项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台联络交流、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经济服务、培训学校等各项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需要,与台商台胞联系更加密切,有关接待和项目信息跟踪工作。
4、不可预见经费5.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