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市红十字会 日期:2016-03-24

2016年鄂州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2016年鄂州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3名:财政供养人数3名,其中:在职3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省红十字会制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研究制定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3、开展救援、救助、救灾工作,组织社会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省市内外援助,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参与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与移植的动员、宣传、组织工作;推动人体遗体与器官捐献工作。
  5、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和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开展社会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6、宣传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7、在省红十字会支持下,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国际联合会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以及港、澳、台地区红十字会建立关系,开展人道主义领域方面和交流与合作。
  8、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宣传与合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总收入50。89万元、总支出50。89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基本支出34。81万元、项目支出16。08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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