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市实施办法,并负责贯彻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价格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全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施措施,保持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3、研究提出全市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参与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金融、税收、劳资等经济关系的协调调控工作;负责全市物价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4、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订市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5、依法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6、依法组织全市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成本预审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7、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8、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两个,由局机关及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构成,均为行政单位。编制总数44名,其中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人数67名,其中:在职40名,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26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鄂州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38。91万元。其中:其中经费拨款538。91万元、非税收入30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8。9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2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数838。9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9。53万元,增长6。2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83。11万元,比2015年基本支出447。91万元增加35。2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预算标准提高。
1、工资福利支出236。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87。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159。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福利费、离休人员护理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55。8万元。比2015年的341。47万元增加14。33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1、价格信息公告公示专项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向社会公开、公示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价费政策以及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另外,用于全市乡、镇、村(农村社区)进行涉农价费公示,制作安装公示栏(牌)费用。
2、成本调查与监审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促进其规范价格行为,以服务经济发展、疏导价格矛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权益,进而提高政府的制定调整价费的公信力。
3、价格监测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监测等,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变化趋势分析,提高价格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涉纪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对各类涉案涉纪涉税财物进行价格鉴证,为办理案件提供证据或依据。
5、“12358”建设专项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12358”价格举报省市联网平台建设及维护费用。同时用于价格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核查、处理以及群众调解工作经费。
6、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专项经费35万元。主要通过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以定期市场巡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及时处理价格举报为手段,以全地域种类商品服务价格及其价格行为为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7、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专项经费15万元。根据市检察院、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设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我局作为第一批纳入信息平台的单位之一,需要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
8、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27。78万元。主要用于价格举报处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设施配备,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9、基本建设支出187。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及办公设备购建支出。
10、不可预见费14。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般临时性工作所需经费,以及预算执行中增人增支而增加的基本支出。
2016年市物价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和人员范围
鄂州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单位两个,由局机关及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构成,均为行政单位。编制总数44名,其中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人数67名,其中:在职40名,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26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1。05万元,比2015年度的36。11减少25。06万元,下降6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费用8。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份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为1台。
2016年鄂州市物价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016年鄂州市物价局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表
2016年鄂州市物价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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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838.91 |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51.62 |
经费拨款(补助) |
538.91 |
二、【202】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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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不含基金) |
三、【203】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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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
四、【204】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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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五、【205】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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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
300 |
六、【206】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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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七、【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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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税收入 |
八、【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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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 |
九、【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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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不含非税收入) |
十、【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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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一、【211】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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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十二、【212】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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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级补助收入 |
十三、【213】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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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四、【214】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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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2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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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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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217】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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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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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22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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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221】住房保障支出 |
2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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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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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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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227】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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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229】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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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230】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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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231】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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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232】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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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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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838.91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838.91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 转 下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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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年结余、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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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年专项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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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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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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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838.91 |
支 出 总 计 |
83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