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重大政策、农村改革与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农村政策法规并指导组织实施。
2、掌握农村重大生产环节和农情,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计划,协调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措施的落实。承办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会议的会务工作。
3、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经济产业化和现代化,合理组织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组织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农村扶贫开发、多种经营的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农业先进典型的评比与管理审核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开展农村科技和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工作,制定落实综合性的农业科教政策、科教兴农和科教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科教的结合。
6、负责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检查与督办。
7、协调农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作,促进农村对外开放和经济往来。
(二)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以上职能,市农办内设3个科室。市农业学校1个二级事业单位。
共计定编12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3名。财政供养人数36人,其中在职10人,退休人员2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7.8万元。其中:其中经费拨款287.8万元、其他自有资金9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28.4万元,项目支出149.4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数377.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5.53万元,增长4%。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63.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6.57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有关标准提高,特别是小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139.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福利费、离休人员护理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14.6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和在职人员工资调高后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149.4万元,比2015年减少8.7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体制机制改革项目经费减少。
1、城乡一体化工作专项经费55万元。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机制、新模式,以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标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继续在全省发挥示范标杆作用。
2、不可预见费4.4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般临时性工作所需经费,以及预算执行中增人增支而增加的基本支出。
3、省级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经费9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基本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农村要素和资源可抵押、可流转,有效解决生态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投入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