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按照市委的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及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法纪、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按市委规定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干部。
(8)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一票否决制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对全市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9)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城乡网格化管理水平,深入基层,务实地推进社会化服务。
(10)指导各区政法委员会和综治办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单位仅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编制人数23名;财政供养人数25名,其中:在职18名,退休人数7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69.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9.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37.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2.15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55.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遗嘱家属补助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2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9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增加不可预见经费。其中: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治安防控建设、打击传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工作。
(2)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67万元。其中17万元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5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专款专用。
(3)法治鄂州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法治宣传、建设法治示范点、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4)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以法治鄂州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的科学化水平。
(5)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促其息诉罢访。
(6)不可预见经费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工作中不可预见的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一般公用支出安排1.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3.5万元。
市委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9.6万元,下降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一致。我委严格控制出国组团申报,本年未编报“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已经按照市里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仅留一台应急公务用车。对应急公务用车严格管理,控制开支,努力降低其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