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日期:2017-11-08

鄂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第三部分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为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年末实有全额拨款在职人员4名,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鄂州“一改两化”的发展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2、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鄂州科学发展;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投资服务;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
3、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5、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而努力。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鼓励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6、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记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7、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拨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决算情况为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80.0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75.67万元,其他收入4.39万元。部门总收入较上年提高41.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较上年上升68.19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26.75万元。财政拨款(补助)上升的原因是扩大了侨联相关业务的开展,增加了拨款以及财政安排了2014年9月-2016年底的养老保险资金。其他收入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并上级拨款未发生。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70.26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万元,项目支出31.8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上升了27.93万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业务开展范围加大,人员增加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机关运行费用10.14万元,较上年增长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价格上升导致运行成本提高。
第三部分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7万元,公务用车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下降25.48%。
1、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台;
2、严格各项规定,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积极响应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46.15%,全年支出招待费用32次,来客人次数为359人次。
第四部分 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4笔,支付资金1.23万元。
第五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六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港澳台事务(25款)行政运行(01项)2012501行政运行为保证侨联基本运转的人员及工作经费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港澳台事务(2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2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2012506华侨事务为保证侨联开展华侨相关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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