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局主要职能
二、我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我局汇总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拨款情况
十、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我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一个独立的核算单位。
下设11个机构,其中:行政分局6个(鄂城分局、华容分局、梁子湖分局、开发区分局、城西分局、城东分局),5个直属机构,(督察大队、经检支队、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23个工商所(站),我局下设机构全部实行报账制,没有独立核算单位。
四、我局汇总决算情况
2017年我局总收入730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5.79万元,其他收入338.02万元。总支出74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1.72万元,项目支出444.73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2474.79万元,主要是增加的全系统人员的五项奖励金,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7.39万元,主要是争取的地方财政资金比上年减少。
2、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1317.0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增加1308.71万元,主要是:
①人员经费中在职和退休人员增补的工资以及奖金比上年有所增加.实际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也有所增加。
②公用经费比上增加。主要是上年的部分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同比2017年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3万元,主要执法半年案费比上年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700.37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金额24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采购249.9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年末资产总额3870.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6.36元,占资产总额的13.86%;固定资产2984.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7.11%,无形资产349.57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9.03%,人均总资产10.69万元。
七、“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55.83万元,其中
①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②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7万元,按年初预算执行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进行接待,按照人均80元/人的标准,一次接待10人左右的标准,共接待60批次
三公经费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②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7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7.70万元,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比上年减少13.8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发生的公务接待事项比上年有所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说明
我单位今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自公车改革后,我局实际公车保有量为29台,其中执法用车26台,一般用车3台。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自评概况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2017年鄂州市工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专班,实施具体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业务的执行依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计划和省财政厅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执行评价业务过程中恪守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可以看出,我局2017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高标准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二是大力度加强市场秩序监管,三是实举措加强放心消费保护,四是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同时,我局也存在着预算执行不够准确、市场监管仍待加强等问题。综合以上情况,2017年度鄂州市工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95.45分。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标准评定对照表,评价等级为“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次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我局绩效自评小组根据工商部门职能职责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围绕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消保维权、作风建设四个方面确定绩效目标,从产出及效益两个角度设定绩效指标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经自评小组评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45分,评价等级为“优”,说明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及各指标得分情况详见“2017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从绩效自评表可知,本次评价围绕四个绩效目标设定了20个绩效指标(不包括约束性指标),各指标分值从4-10分不等。其中14个指标得分为满分,6个指标有扣分。四个绩效目标中:目标3下的各项指标均为满分,说明我局2017年度圆满完成了消保维权工作任务;目标1总分27分,实际得分26.53分,得分率98.26%,说明我局2017年也基本完成注册登记和商标发展的任务;目标3总分27分,实际得分24.5分,得分率89%,目标4总分9分,实际得分7.78分,得分率为86.45%,表明我局在市场监管和作风建设方面还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工作仍待加强。另外,在预算管理方面,我局预算执行率为96.21%,因未达目标值97%,该项指标扣0.36分,表明我局预算执行还不够精准。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拨款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十、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