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改革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改革办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改革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市改革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2.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
3.负责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改革试验重点项目立项、申报,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5.负责总结评估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
6.负责就我市重大改革决定和方案向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审和备案;
7.负责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
8.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
9.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完成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改革办)成立于2012年9月,原名鄂州市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于2014年7月更名为现名,为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正县级常设机构,下设6个科室,市改革办于2014年正式列入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单位编码502001)。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督办科、经济体制改革科、行政体制改革科、城乡统筹体制改革科、社会体制改革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科。
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共1个单位,市改革办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在职13人,无离退休人员。
2017年决算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13人。
第二部分 市改革办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29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44万元,占收入的89.98%。其他收入30万元,占收入的10.02%。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3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8万元,占收入的76.4%。项目支出74.1万元,占收入的23.6%。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86.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11.98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4.1万元。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1.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9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9.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76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299.4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63万元,增长5.5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313.9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3.93万元,增长36.4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等。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69.4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69.44万元。支出决算283.98万元。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08万元;
教育支出1.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83.98万元,比上年增加53.92万元,增长23.44%。具体情况如下:人员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181.9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2万元,增加11.3%。
行政运行(项)181.98万元,比上年减少7.76万元,减少4.09%。减少原因:预算采购减少。
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74.1万元,比上年增加33.78万元,增加83.78%。增长原因:会议及研究课题项目增加。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预算科目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5.4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人员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3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人员增长及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209.8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76.4%。其中:
(一)人员经费166.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0.15万元;津贴补贴50万元、奖金39.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3万元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7.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万元等。
(三)公用经费23.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26万元、差旅费0.24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0.65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7万元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23.92万元,占决算总额的8.43 %。
主要包括:办公费5.62万元,差旅费0.24万元,公务接待1.26万元,劳务费0.65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3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7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1辆,金额17.98万元;专用设备63台,金额23.498万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是年度总体目标全面完成。目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负责改革试验重点项目立项、申报,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产出指标完成率100%。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全面深化改革专项经已全部实施。
三是效益指标完成率100%。2017年,单位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总结评估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并就我市重大改革决定和方案向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审和备案,由于各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81万元、实际采购5.76万元,主要是购置设备0.27万元,其他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用及办公用品用具印刷费等。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92万元,比上年增加0.21万元,上升4.5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无。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63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6.59%。主要原因:从严执行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大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 万元,增长31.7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万元,上升31.77 %,主要原因上年用车本年结账。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1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该项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市改革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市改革办2017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