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鄂州市规划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市规划局是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市测绘行业主管部门,也是市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履行《城乡规划法》和《测绘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责主要负责四大工作: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城乡规划审批工作;城乡规划监管工作;城乡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和城市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拟定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审批重要详细规划以外的详细规划;指导居民区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协调管理城市雕塑、城市亮化、景观规划设计和重要地段街景建筑装饰设计工作;负责重要公共建筑室内设计的审查和报批管理。
4、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和城乡发展重点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
5、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和城乡发展重点区域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的放、验线及竣工验收手续。
6、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和城乡发展重点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组织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方面纠纷的协调处理。
8、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区域内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研发利用管理;负责城乡基础测绘、数字城市的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违法行为。
9、负责城市规划资料档案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鄂州市规划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设有;办公室、用地科、测绘科、法治科(行政审批科)、规划编制科。下设有四个分局:直属分局、鄂城区分局、华容区分局、梁子湖区分局。局机关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共18人;四个分局共有参公编制16人;局有退休职工1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决算编制原则,市规划局2016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四个分局,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分局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6人。分别为;市直属分局、市鄂城区规划分局、市华容区规划分局、市梁子湖区规划分局。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决算编制原则,市规划局2016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规划局机关本级、局属4个分局二级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具体单位如下:
1、市规划管理局。
2、市直属分局。
3、市鄂城区规划分局。
4、市华容区规划分局。
5、市梁子湖区规划分局。
二、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的收入决算总计938.35万元,支出总计938.35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的收入决算总额为93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38.3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的支出决算总额为93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87万元,项目支出418.8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50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2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3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85万元(含2015年未采购金额结转5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7.81万元。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车辆运行、资料印刷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程序及限额标准执行。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2016年年初预算 20.98 万元,实际支出 2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99万元(1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 15万元,实际支出 13.34 万元(1台车,无新购车辆),比上年实际支出22.82万元 减少41.5%,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保留1台。公务接待预算 0.54万元,实际支出 1.63万元,共招待8批次共计2014人。
2017年元月,市规划局办公室财务有对2016年度预算及决算执行情况真实性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