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日期:2017-02-10

2017年市国资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市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组织实施与中省企业的对接合作工作;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有关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群团工作。
10、负责管理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11、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目标
1、按照《鄂州市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2、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
3、抓紧完成收回我市国有湖泊水面及土地使用权的工作;
4、进一步抓好央(省)企对接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5、着力做大做强市属投融资平台和骨干企业。
(三)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数14人;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2名。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灾后重建、精准扶贫等重点民生支出、重大政策支出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推进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基本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基本原则:
依法编制;保证重点;整合资金;改进分配;分级负担;绩效导向。
(五)部门收支预算
1、2017年收入总指标:240.7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0.78万元。
2、2017年支出总指标:24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8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指标:0.27万元
2、小车费指标:6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指标:16.5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表(见附件):部门收支总表(表一)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见附件):、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二)(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四、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表三)(见附件)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表(表四)(见附件)
六、"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五)(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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