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有关水务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各地水务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水务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提出上级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4)、负责全市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跨区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指导、组织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务工作,指导市内河道湖库渠网的治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组织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
(11)、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务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指标、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消防水门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13)、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水务统计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务局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共11家,水务局为行政单位,附属单位10家为河道提防管理处、长港河管理处、樊口大闸管理处、磨刀矶节制闸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参公)、花马湖电排站、洋澜湖电排站、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马龙狮子口管理处、石桥水库管理处.
3、部门人员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水务部门局机关共设9个内设机构,局属10个二级单位。共计定编230人(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3人;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198人)。财政供养人数206人,其中在职168人,离休2 人,退休 36人。年末实有人数315人,其中在职 260 人,退休46 人,临时工人9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收入3640.99万元,其中:1、经费拨款2142.16万元;2、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98.2万元;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0万元;4、其他自有资金60万元;5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00.63万元。
部门预算总支出3640.9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132.16万元;2、项目支出1368.83万元;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0万元。(详见附表一)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8万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3.68万元,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2个预算单位;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市水务局1台公务用车,预算安排6万元,市河道堤防管理处3台车,预算安排18万元,(详见附表九)。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全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总额 658.17 万元。其中:1、经费拨款124.97万元;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38.2万元;3、其他自有资金60万元,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5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主要是水资源检测所需药品、耗材和设备及维护150万元,水法宣传7万;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主要用于机电设备和辅助维修设备等;其他水利支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建筑物外墙、屋面防水和护栏维修等。(详见附表八)
二、收支预算情况表:部门收支总表(表一)、收入总表(表二)、支出总表(表三)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四)(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五)(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四、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表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表(表八)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九)
2017年鄂州市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