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粮食局 日期:2017-02-08

2017年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待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负责粮油流通管理。
  (二)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实行人员分流。扩大市场销售,避免发生新的亏损。
  (三)负责全市粮油总量的平衡,搞好粮油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的管理和调控。
  (四)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保障军队粮油供给,安排好灾区粮油供应,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的稳定。
  (五)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督促和检查。
  (六)搞好粮食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七)收集市场信息,加强市场预测和分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八)建立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督、指导粮食储备工作,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九)实施对全市粮食行业的指导。
  (十)管理全市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粮食系统的人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人员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市粮食设立7个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调控科、仓储科、行业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机关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3人,离休1人,退休29人,抚恤人员5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以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为依据,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和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结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原则
  1、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规划约束;
  3、加大统筹力度;
  4、完善分配机制;
  5、加强绩效管理。
  (三)预算编制的政策要求
  1、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
  2、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
  3、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4、推进项目资金统筹整合;
  5、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6、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7、强化部门审核责任;
  8、依法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口径及标准:
  (一)人员经费按2016年9月30日财政供养范围的人员档案工资为基数,福利工会经费按全额工资的4.5%列入预算,其中,福利费2.5%;工会经费2%;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按2.5%列入预算,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12%列入预算,住房补贴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的2.5%列入预算,交通补贴按在职人员人月均220元列入预算,物业补贴按县级干部每月240元、科级及以下每月200元列入预算,医疗补助按在职人员全额工资的13.5%列入预算,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0%列入预算,遗属补助按人事局核定标准列入预算,护理费按1200元/月标准列入预算,干部教育培训费按工资总额的1.5%列入预算。
  (二)公用经费
  1、公务费:市直部办委局一级单位按编制人数正局级10000元/人年编制预算。
  2、小车费:市直部办委局一级单位公务用车按6万元/车年标准,按规定我局可配2台车,财政预算承担2台车。
  3、全额预算单位应将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额细化到各明细项目。
  五、2017年粮食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部门共有9个单位、科室,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数29人,抚恤人员5人。
  六、收支测算情况
  (一)2017年测算部门总收入51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2.49万元。
  (二)2016年测算部门总支出512.4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性支出156.51万元
  ①基本工资76.89万元
  ②津贴79.62万元
  2、社会保险缴费52.43万元
  养老保险31.3万元
  医疗保险21.13万元
  3、一般公用支出59.04万元:
  ⑴办公费3.6万元
  ⑵邮电费2.25万元
  ⑶水电费2.01万元
  ⑷差旅费10.5万元
  ⑸公务接待费0.40万元
  ⑹小车费12万元
  ⑺会议费2.5万元
  ⑻工会经费3.13万元
  ⑼教育经费2.35万元
  ⑽维护费0.25万元
  ⑾培训费1.5万元
  ⑿公务用车补贴18.55万元。
  4、福利费3.91万元;
  5、购置费2万元;
  6、其他补助支出22.13万元:
  ①抚恤费3.35万元;
  ②住房补贴18.78元。
  7、离退休支出166.47万元;
  8、粮油质检站专项支出10万元;
  9、粮食专项业务活动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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