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17-11-07

2016年市司法行政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拟订司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
7、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工作;
12、协助做好仲裁登记工作;
13、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4、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
15、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村(社区)一律师”等项目。
(二)部门单位构成
本次决算单位由本级机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组成,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市公证处单独核算、决算,决算数据单独公开。)总编制数50人(公务员编制45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财政供养人数78人,其中,在职41人,退休37人。
二、2016年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本级机关(含法援中心)收入决算总额为1713.8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04.75 万元,其他收入39.5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9.48万元。
2016年鄂州市公证处收入决算总额为289.9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0.75 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9.24万元。
(二)2016年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级机关(含法援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17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49万元,项目支出301.6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617.67万元。
2016年鄂州市公证处支出决算总额为28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万元,项目支出187.32万元,年末结余结转53.91万元。
(三)本部门(含市法援中心和市公证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本部门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下降19.35%。
2、本部门本年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644人次。
3、本部门2016年无车辆购置情况,车辆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为维修(护)费、油料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洗车费、租车费等。公务用车费用较2015年下降57%。
4、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5、“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我部门“三公经费”支出14.63万元,比2015年减少14.55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本部门公务接待费下降为本单位积极遵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鄂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和规模。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金额52.2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3.13万元,主要为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资料印刷、车辆运行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程序及限额标准执行。
三、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鄂州市司法局(含鄂州市法援中心)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