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物价局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市实施办法,并负责贯彻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价格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全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施措施,保持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3、研究提出全市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参与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金融、税收、劳资等经济关系的协调调控工作;负责全市物价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负责征收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4、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订市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5、依法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6、依法组织全市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成本预审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7、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8、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员基本情况
1、我单位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人数42名,其中:在职21名,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20名。
2、我局下属二级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财政供养人数25名,其中:在职19名,退休人数6名。
二、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度收入合计57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9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57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2万元,比上年14.18万元减少5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1辆车的开支,加之用车次数减少;全年公务接待16批128人次,接待费1.39万元,比上年3.24万元减少57.1%,主要是减少了接待批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1.05万元,比2015年度的36.11减少25.06万元,下降6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费用8.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份进行了公务用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