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本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外事科(加挂鄂州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牌子)、侨务科。本局编制人数1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人数18名,其中:在职11名,在职不占编1名,退休6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定本市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处理和协调本市的重大外事工作、涉侨活动和涉港澳事务。
2、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外事、侨务和引智的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相应人员来访,参与市级领导人出访计划的制定;上报本市县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出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为上述出国(出境)人员申报出国(出境)任务的批件、护照、签证和其它有关事宜。
3、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4、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管理本市聘请的外国专家和我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以及赴港、澳和台湾地区研修、培训的工作。
5、配合省外侨办,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市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协调管理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接洽工作。
6、负责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友好往来城市或地区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7、负责开展华侨、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外籍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8、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协调全市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属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港澳同胞方面的事务工作。
9、负责对本市外事、侨务、引智人员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10、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负责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新闻稿和有关文稿。
11、管理和指导鄂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翻译协会的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本局全年收入296.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年初结余结转1.4万元,总计收入298.1万元。全年支出270.6万元,年末结余结转27.5万元,总支出298.1万元,较上一年度多收入支出30.14万元。增加原因为国家公职人员工资结构政策及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导致人员调整工资上升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增加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总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233.1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5.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5.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局无因公出访情况,因公出国费用为零;未购置公务用车,从3月份起,因车改政策实施,单位只保留1台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为4.67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36万元,主要接待外宾、华人华侨及招商引资客商共17批12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