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日期:2017-02-09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按照市委的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及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法纪、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5)严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按市委规定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干部。
(8)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研究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承办一票否决制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对全市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上级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9)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10)指导各区政法委员会、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法治办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单位仅由市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构成。
3、部门人员构成:编制人数22名;财政供养人数26名,其中:在职18名,退休人数8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15.6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5.6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75万元,教育支出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30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7.82万元,增长28.5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调整(调标晋级)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6.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61.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遗嘱家属补助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310万元,比上年增加78.40万元,增长33.85%。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新增一个市直行业调处项目支出。其中: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打击传销、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综治工作。
(2)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67万元。其中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市维稳专题研讨会、重点人社会稳控、维稳情报信息搜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50万元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专款专用。
(3)法治鄂州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推进,建设法治示范点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
(4)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
(5)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
(6)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88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财政统一调增公务用车预算每台车每年增加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与上年一致。我委严格控制出国组团申报,本年未编报"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左右,700人次左右,共7万元左右;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财政统一调整公务用车预算为每台车每年6万元。对应急公务用车严格管理,控制开支,努力降低其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本单位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5万元。其中一般公用支出安排1.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3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器材、办公用品和印刷、出版等服务费,以及车辆保险、燃油和维修。
另 附:
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一)
2、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二)
3、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三)
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表(附表四)
5、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附表五)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六)
7、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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