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安监局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全市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在鄂州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指导督促全市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全市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以及除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三个行政区以外所有工矿建筑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武汉城市圈及国内地区间的安全生产交流和合作。
(15)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位于凤凰路63号,2004年2月,根据市委《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州发[2004]2号),设立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2010年5月,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0]67号),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设立了6个内设机构。
3、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4名,财政供养27名,其中:在职19名,退休8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71.73万元,总支出471.73万元。基本支出 297.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在职178.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55.8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63.5万元;项目支出174 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总支出12.3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无因公出国财政拨款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采购预算总支出102.9万元, 其中一般公用采购支出51.8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耗材、资料印刷、会议培训等;项目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家服务、培训、资料印刷等。
二、收支预算情况表:部门收支总表(表一)、收入总表(表二)、支出总表(表三)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四)(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五)(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四、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表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表(表八)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