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总工会是全市各地、各单位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鄂州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围绕市委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总的工作布置,结合鄂州实际,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参与有关立法工作;做好稳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的工作。
4、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协助各地方和市直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以及各企业党委(党组)调整配备好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指导各区和市直产业、各企业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搞好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
5、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企事业的有关计划,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7、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模的管理工作。参与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8、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总工会部门预算为本级部门预算。
(三)市总工会机构设置情况
市总工会机构设置6部1室,包括: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组织部、宣教部、生活部、女工部。
市总工会人员编制情况
市总工会编制数为24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工勤编制(事业编制)2个。纳入财政预算27人。其中:在职7人(县级以上领导);离休1人;退休18人。本单位另有遗属人数2人。享受护理人数1人。享受市级劳模退休荣誉津贴1人(倪林森)月增加退休费100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总指标37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市财政拨款281万元;省财政转移支付98万元。
(二)2017年部门总支出37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62。16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2。58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16万元。
4、 项目支出15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项目拨款55万元(其中:困难职工日常救助经费15万元;困难劳模帮扶补助40万元);省财政专项拨款98万元(困难职工帮扶55万元;省部级劳模补助37万元;工会协理员补助6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总工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计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2万元,减少54。1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为0,上年预算也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减少10%,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因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减少60%,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车减少等因素;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预算也未安排。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总工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