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房地产管理和房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规划,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住宅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经营活动,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
5、参与制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对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审查产权归属。
6、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各类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商品房预售管理;管理房地产市场估价工作;组织实施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管理。
7、负责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审查、确认各类房屋产权,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各类房屋的产籍资料管理。
8、负责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
9、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企业的资质认证和行业管理。
10、负责房屋拆迁与安置管理。审查拆迁安置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调处裁决拆迁纠纷。
11、负责房产纠纷仲裁工作。
12、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规范公房出售行为,实行公房上市备案制度;建立并管理职工住房档案;积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
13、负责城区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14、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组织建设和协调、督办;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改造工作。
16、负责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6个,分别是局内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开发管理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部门共有4个单位,包括鄂州市房产管理局、鄂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鄂州市房产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总编制人数58人,其中:事业编制58人。
2017年决算在职人员在职实有人数75人,其中:事业75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181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15万元,占收入的87.05 %。其他收入 204.62万元,占收入的11.29%。事业收入30万元,占收入的1.66%。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143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64万元,占支出的82.5%。项目支出250.8万元,占收入的17.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3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1811.7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114.95万元,下降63.22 %,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拨款减少。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1432.4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420.78万元下降70.4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拨款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577.1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577.15万元。占收入的100%。与上年决算对比减少2844.81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114.94万元,比 2016 年减少3283.91万元,下降74.65 %。具体情况如下:
注明:因2017年决算科目变化,有些科目没有对比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4万元。增加100%。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3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新增入库服务企业奖励。财政事务1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3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新增入库服务企业奖励。
(二)教育支出1.96万元。干部教育1.96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96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61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98.61万元,增加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7.6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社保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8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74.78万元,增加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0.35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30.35万元,增加100%,事业单位医疗44.13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44.13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费。
(五)9城乡社区支出843.18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308.78万元,减少26.8%,其中:行政运行458.73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07.59万元,增加3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54.62万元,减少97.67%。工程管理建设222.5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8.57万元,增加0.0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0.65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370.32万元,减少6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行和房产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维护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85.11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3161.万元,减少97.37%。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68.96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67.93万元,减少49.6%。主要用于发放全市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15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6.15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保障房维修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865.0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77.58%。其中:
(一)人员经费783.0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91.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7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82.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82.03万元,占决算总额的 0.09%。主要包括:办公费3.16万元,印刷费0.96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4.45万元,邮电费12.56万元,物业管理费2.58万元,差旅费1.63万元,维修费5.19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2.53万元,材料费13.67万元,劳务费3.69万元,工会经费17.23万元,福利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鄂州市房产管理局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579,633.00元。房产系统大楼建筑面积7375㎡,价值12,243,690.21元,其它资产4,275,917.44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州市房产管理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277.05万元。主要用于房产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维护等。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市房产管理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契税协税成本”项目自评结果。
“契税协税成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据为227.05万元。执行数为170.06万元,完成预算的74.9%,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用于房产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维护等。
“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据为50万元。执行数为为零,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用于住房保障软件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因当年未结算。
从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我局制定了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在年度工作中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我局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法纪法规及部门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按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合理合规使用,并与履行部门职能及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密切结合,为我局履行工作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持。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鄂州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金额82.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1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1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加0.0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为零,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为预算的41.04%,比预算减少3.75万元,比2016年增加0.5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比上年增加0.53 万元,上升16.87 %,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险、加油服务以及停车费、路桥费等。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零,保有量4台。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为零 ,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 严格执行鄂州市公务接待规定。无招待费用发生。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市房产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窗体顶端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算支出
窗体底端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城乡社区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城乡社区管理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其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