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决算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18-11-27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拟订司法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
7.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工作;
12.协助做好仲裁登记工作;
13.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4.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
15.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村(社区)一律师”等项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科室有9个,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司法鉴定科、法制科、律公科、宣教科、基层科、政治部及社区矫正局。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本部门由本级机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组成,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未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市公证处于2017年4月由独立核算行政机关改制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数47个(司法行政编制34个,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个,市公证处事业编制8个),2017年决算在职人员37人,其中:不占编制领导1人。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部门决算收入206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6.03 万元,占收入的52.63%。其他收入305.75万元,占收入的14.82%。上年结转671.58万元,占收入的32.55%。
(二)2017年本部门部门决算支出166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55万元,占支出的60.5%。项目支出656.64万元,占支出的39.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本部门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司法)771.1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352.69万元、基层司法业务8.55万元、普法宣传68.82万元、律师公证管理82.8万元、法律援助119.17万元、司法统一考试0.79万元、社区矫正9.52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5.99万元、干部教育3.7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6.9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6.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本部门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2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本部门部门收入决算2063.3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9.56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市公证处改制,财政保障发生改变、改制前后收入形式等政策执行差异。
2017年本部门部门支出决算1662.1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29.98万元,增长24.77%,主要原因一村(社区)一律师项目跨年性实施,结算跨年。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720.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086.03万元,上年结转63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4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91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7.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76万元;项目支出628.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545.16万元,比2016年增加215.48万元,增长16.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决算支出1312.44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7.72万元。
1、行政运行(项)支出682.02万元,比2016年决算(含住房公积金)减少151.7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统筹上线退休人员工资支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纳入此分类科目的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大部分支出转入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的减少综合后的整体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37.25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81.13万元。主要因为一村(社区)一律师服务费跨年结算支出增加、社区矫正司法“e”通财政保障支出减少、其他少量支出科目调入后的整体增加。
3、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8.55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53万元。
4、普法宣传(项)支出68.82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48.96万元。主要因为2017年争创全市青少年普法示范市工作,增加青少年普法示范创建经费支出。
5、律师公证管理(项)支出82.8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68.38万元。主要因为2017年4月公证改革,财政保障减少,相应决算支出减少。
6、法律援助(项)支出119.17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84.69万元。主要因为法律援助部分案件跨年结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以及部分分支科目分类变更调整所致。
7、司法统一考试(项)支出0.79万元,2016年无该项省转移支付资金。
8、社区矫正(项)支出9.52万元,比2016年增加2.09万元。
9、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3.52万元,比2016年减少4.76万元。主要因为2016年该项支出包括的人民监督员和医疗纠纷调解支出在2017年决算科目部分转入一般行政事务支出中。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支出3.72万元。此功能分类项为2017年新增类款项,2016年在行政运行科目中支出。
干部教育(项)支出3.7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60.35万元。此功能分类项为2017年新增类款项,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在行政运行中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6.9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6.7万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67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68.65万元,比2016年增加59.13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6.27万元,比2016年增加56.75万元。主要因为2016年决算中医保缴纳作为保险类支出在行政运行类中列支。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38万元,此功能分类项为2017年新增类款项。主要是公证机构改革增加该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916.43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59.31%。其中:
(一)人员经费557.8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57.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三)公用经费48.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8.76万元,其中鄂州市司法局(含鄂州市法援中心)48.49万元,鄂州市公证处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9万元、印刷费1.67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4.52万元、物业管理费2.38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租赁费0.78万元、会议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3.55万元、工会经费8.13万元、福利费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1112.41万元,其中其中:房屋4517.09平方米,金额700万元;车辆4台,金额65.94万元;专用设备7台(套),金额64.87万元;通用设备164台(套),金额61.6万元;家具用具117台(套),金额47.81万元;无形资产金额24.79万元;其他资产金额10万元。
八、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本部门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1009.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执行差异率大,综合自评得分89,自评结果良好;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普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等7个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编制合理,整体支出经费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共7个,涉及预算资金80万元,支出78.29万元,执行率达97.86%,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9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值班补贴、法律援助宣传费、普法宣传费、普法阵地建设费、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相关差旅、文书邮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费和教育帮扶、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补贴及培训支出、人民调解培训和组织管理、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运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值班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的发挥,为法律服务相关单位(个人)避免和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稳控值内、法律援助惠众范围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成功率98%以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法治化建设水平。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05.5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92.38万元,主要为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程序及限额标准执行。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市法援中心和市公证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4万元,比上年减少9.23万元,下降63.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2.09万元,比上年减少2.37万元,下降53.14%。主要原因:本单位积极遵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鄂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和规模。2017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共27批次,24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1万元,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下降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2017年度司法局本级机关公车未启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大幅减少。2017年无车辆购置情况,车辆保有量为4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拨款收入和项目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法律援助: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五、社区矫正: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 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简称安置帮教,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七、一村(社区)一律师:指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实现“一村(社区)一顾问”的法律帮扶全覆盖,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
第四部分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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