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5.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鄂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和组织实施。
(2)拟定完善残疾人事业地方性法规,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配套法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实施意见》(鄂州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对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精神病患者,特困重大疾病者、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纳入保障对象。
(4)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本级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评估康复效果;指导残疾人家庭、残疾人社区、社会医疗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中心工作。
(5)负责全市盲人按摩人员的培训和按摩行业的管理;指导各类盲人按摩院、所和社会医疗机构按摩科室工作。
(6)开展残疾人专项康复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
(7)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承担残疾人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承担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工作;负责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征缴、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的行政复议和仲裁,帮助残疾人从事个体和集体从业。
(8)协调教育部门使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辅,大力开展中短期培训,积极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
(9)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
(10)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1)对全市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的监督检查。
(12)加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健身、文体活动等综合服务。
(13)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业组织工作;负责认定残疾的等级、类别;负责残疾人证的管理与发放。
(14)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国内交流活动。
(15)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全市残联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承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核定和征收,委托市地税局征收。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缴入国库。每年由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提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预算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将入库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拨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年预算构成单位包含残联本级及二个二级单位鄂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鄂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人员构成:残联本级单位财政供养人员7人,退休人员8人,共计15人;二级单位鄂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财政供养人员5人,退休1人,共6人;二级单位鄂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财政差额拨款人员4人,退休1人,共5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全市残疾人工作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国残联、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深化残联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残联系统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残联力量。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残疾人民生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二、全面加强残联系统党的建设
三、坚决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四、持续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
五、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培训
六、着力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
七、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九、丰富残疾人文体活动
十、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对外学习交流
十二、强化残工委工作职能
十三、依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十四、坚定推进残联改革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3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9.64 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了1226.78万元,主要原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削减。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4万元,占总支出的13.55%;项目支出1331万元,占总支出的86.4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13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9.6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539.64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8.6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1.66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 16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津贴。(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及抚恤金等。
2.公用经费36.98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33.33万元、福利费2.28万元、教育经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行政运行工作。
(二)项目支出1331万元。主要安排为:
1. 132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
2. 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体育。
3. 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其他事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22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4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水电费1.13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差旅费5.88万元、维修费0.14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福利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教育经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19万元。包括:
1.货物类0.99万元。其中:打印硒鼓、纸张等办公用品及消耗品0.99万元。
2.服务类6.2 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加油5.6万元;其他服务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级残疾人联合会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二级单位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预计完成的绩效目标:阳光家园托养服务280人,服务金额63万元;残疾人阳光创业扶持12人共计6万元;残疾人技术能手补贴11人共计2.2万元;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0户共计21万元;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353人共计675万元、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2202人共计48万元;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80人共计4万元 ;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300户共计15万元;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183人共计2万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1343人共计38万元;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20人共计51万元;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150人共计4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