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支出决算情况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七、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机构、人员情况。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机关本级和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编制人数52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名,工勤编制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3人;财政供养人数110名,其中:在职43名,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66名,另有4名新进公务人员(试用期)。
2、部门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省级开发区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本市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本市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和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前所未有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牢记嘱托、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0亿元,比上年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8%。
(一)新动能培育步伐加快。一是创新驱动能力提升。科创成果转化加快,湖北锐世、万度光能等项目进入产业化阶段,深紫科技、精微视达等企业初现独角兽苗头。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捷报频传,成功引进中科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共建沼山精密测量物理实验基地,新增人福药业、兴欣科技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新增木之君1家省企业技术中心。二是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规上工业企业利润额增速位居全省前列,16家企业入选全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新动能加速培育,虹润新材料一期、南都新能源一期、容百锂电三期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顺利竣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12%。传统产业加快技改升级步伐,121家企业实施技改项目125个,技改投资增长14.5%。三是服务业支柱作用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持续领跑全省,占GDP的比重突破38%,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鄂州被列为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葛店开发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获批,三江港成功获批国家级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示范基地。华中万吨冷链港一期竣工试运营,唯品会三期分拣中心、宝湾物流中心即将竣工。鄂州海关获批,启动综合保税区选址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农村产业融合趋势显现。生态农业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段店江滩油菜花海、碧石诗画莲花等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新农业正在兴起,峒山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二)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机场工程加快建设。鄂州民用机场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机场总规获批,即将完成开工前所有法定前置审批,进入大规模全面建设阶段。走马湖水系综合治理、机场安置小区等系列配套工程进展顺利。二是重点项目支撑有力。14个省级“三类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8.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7%。签约亿元以上项目77个,开工亿元以上项目61个。协调全市“三大类”重点项目低成本融资151.6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项目建设。鄂州电厂三期竣工实现并网调试,即将投入运行。三江港连港铁路工程基本建成,即将投入营运。市民中心、图书馆新馆、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建成并投入运营。葛店地铁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三是民生工程稳步实施。四大补短板工程进展加快,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12704套,基本建成7799套。完成鄂州中专迁建工程、华容高中等项目建设,启动城南学校建设,社区建设“40”工程、就业中心加快建设。
(三)生态文明建设提速。一是长江大保护工作大力实施。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319家、畜禽养殖企业281家,拆除非法码头108个,整改规模以上排污口27个。梁子湖水系连通工程加速推进,实施五四湖、黄田湖等退垸还湖工程,新增湖泊水面2.6万余亩。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扎实推进,长江“645”航道整治工程鄂州段全面启动建设,被列为三峡集团长江大保护第二批资金项目合作城市。二是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完成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基础上,对11个生态因子实行赋值管理,依据因子变化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梁子湖区得到补贴8286万元。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组织31家企业参加排污权交易,成交金额66.6万元。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督促鄂钢公司完成8个方面环境问题治理,实施余寿港、五丈港等河道清淤护坡工程,市污泥处置中心、垃圾资源化生态工厂建成,主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封场覆绿。
(四)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严防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对全市110余家涉钢和所有水泥企业开展四次专项大督查,未发现已退出产能复产和生产销售“地条钢”迹象。加速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类化解城投公司债务83.38亿元。持续推进企业降成本,累计为企业减少各类成本支出7.4亿元。二是信用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信用工作制度日渐完善,已汇集信用信息超过200万条。守信激励措施不断创新,“云税贷”“诚商贷”等信用激励产品不断上线,186户诚信企业获得“云税贷”5749万元;发放“助保贷”贷款1.56亿元。联合惩戒范围逐步扩大,实施联合惩戒案例581例,涉及金额3.6亿元。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大幅提升,居全国同类城市第4位,信用增进指数居全省第一,金融生态指数居全省第四。三是“放管服”改革取得成效。投资审批全面实现与国家省市区四级联网同步、网上办理,启动了多图联审、区域评价、先建后验改革,有序推进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等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39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脱钩任务。
(五)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委建,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将“扶贫攻坚”“文明创建”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搬到火车站社区、王营村现场,建党97周年组织赴陈潭秋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章党规、《监察法》、《行政诉讼法》等系列法律规章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加强机关信息宣传。做好对外信息宣传,全面提升委信息质量,全年我委信息工作连续位居市政府工作部门第一,党委系统信息采用排名保持在全市前列。湖北日报、荆楚网刊发对外宣传信息13篇,被鄂州纪检监察网、鄂州基层党建、鄂州日报等采用信息15?篇。三是加强机关档案管理。把档案工作作为机关管理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配备了专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投入专项经费,配备档案柜、档案专用计算机设备、档案信息化专用设备等,使得我委档案工作在硬件保障、信息化程度上得到极大提升。
三、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14.0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82.6万元,减少13.48%,主要原因是社保性支出及项目支出拨款减少。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813.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较上年减少13.48%;其他收入0.06万元,较上年增加100%。 本年结转结余424.34万元,较上年减少26.54%。
2、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66.8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62%,其中:基本支出1101.38万元,占总支出56%,比上年减少21.86%,主要是社保性支出减少;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865.48万元,占总支出44%,较上年增加58.73%。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4.79万元,年初预算数23万元少支出8.21万元,比上年支出18.31万元少3.52万元,减少1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少0.0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00万元少0.96万元,比上年10.00万元多1.04万元,增加10.41%,主要是本年度增加1辆车的费用;公务接待费2.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少7.18万元,比上年8.31万元减少5.49万元,减少66.02%。
本年度因公出国(境)1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363人次。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0万元其中:办公费8.14万元、印刷费0.17万元、咨询费0.2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4.84万元、物业管理费0.43万元、差旅0.47万元、培训费4.61万元、公务招待费0.08万元、劳务费2.39万元、工会经费10.18万元、福利费15.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2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05万元,降低63.30%。主要原因是:印刷、车辆运行维护及其他交通费等减少。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3.31万元。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39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整体支出情况看,无未完成指标;援疆专项根据省委组织部出台的文件要求,执行补助新标准,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资金60万元的基础上,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援疆办《关于调整我市援疆干部人才有关待遇的通知》(鄂州组通【2017】7号)文,追加2018年援疆干部人才有关经费 59.64万元。
从整体上看,各项项目专项为全市的重点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招商引资、节能监察和援疆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起着带动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将我市打造成国际航空大都市。根据评价指标,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已达成预期目标。
附件: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