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鄂州市规划管理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的职能机构,成立于1986年8月,是经鄂州市编制委员会鄂州编字[1986]18号文批准设立的国家机关、其机构原名为“鄂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1995年12月根据鄂州文发[1995]40号文件“关于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更名为“鄂州市规划管理局”。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拟定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组织城乡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审批重要详细规划以外的详细规划;指导居民区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协调管理城市雕塑、城市亮化、景观规划设计和重要地段街景建筑装饰设计;负责重要公共建筑室内设计的审查和报批管理。
4、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和城乡发展重点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
5、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及城乡发展重点区域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的放、验线及竣工验收手续。
6、负责规划区和城乡发展重点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组织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方面纠纷的协调处理。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区域内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研发利用管理;负责城乡基础测绘、数字城市的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测绘基础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负责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违法行为。
9、负责城市规划资料档案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规划局为正县级国家机关,同时挂牌鄂州市测绘局。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测绘管理科、法制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规划局机关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参公编制16名。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有鄂州市规划局直属分局、鄂州市规划局鄂城区分局、鄂州市规划局华容区分局、鄂州市规划局梁子湖区分局。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巩固从严治党成效,强化大担当
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围绕省委、市委巡察反馈事项进行整改,建章立制,立行立改,不断夯实从严治党基础。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定谈心谈话计划,落实组织生活提醒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分制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四是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大力推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坚决贯彻湖北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励。
(二)凸显龙头引领作用,树立大视野
一是以航空都市区建设,恒大童世界项目落地,临空产业园配套为牵引,继续推动总体规划编制研究。二是主动融入武汉城市圈,加快武鄂同城一体化。利用武汉自贸区的地理优势,在空间布局上,着重研究对鄂州发展产生的影响,规划上要研究如何有效整合葛店电商基地、机场周边航空产业、临空经济产业,具体项目上统筹布局。三是严格落实生态底线要求,研究城乡增长边界,注重“三生”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四是督促各区(开发区)完善规划编制,推进专项规划纳入“多规合一”(规划一张图)。
(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谋划大格局
一是加强城市设计,凸显荆楚风貌,推进控规层面城市设计成果转化并纳入规划条件实施。二是以绿色理念为指引,让美丽中国梦绿意更浓,既体现在规划编制上,又落实在规划管理上,还把控在每项技术指标的具体审批上。强化建筑外立面要素审查,将城市设计的强制性内容作为建筑方案审批依据。三是加强“美丽乡村”规划,特色小镇总体规划。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展开美丽鄂州的时代画卷,凸显一村一镇特色,防止“千城一面”。四是重点保障全年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如“三大中心”、樊口公园、西山风景区规划等。
(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大提效
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规划程序改革,机关各科室规章制度的进一步调整,规划要素、程序优化流程图等。二是强化市级规划委员会统一管理职权,进一步理顺三个区分局的管理体制。三是开展卫星遥感图斑核查。真实反映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及时发现、有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从而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进一步做好规划审批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完善智慧规划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五)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完善大配套
一是加大测绘地理信息共享与应用。利用国家“智慧鄂州”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关联与整合政务相关的国土、规划、生态等多维、多源、多类型信息资源,探索下一步把平台打造成为“智慧鄂州”和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信息基础设施,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时空信息支撑。深化平台共享应用,研究支撑全市多个部门的一系列应用系统的前景,不断提升平台使用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深化“天地图·鄂州”建设,丰富覆盖全市的电子地图、遥感影像、三维地图等地理信息产品。编制突出反映经济、人文、交通、教育等方面的鄂州市系列政务专题地图。强化测绘市场统一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探索应急测绘体制机制,及建立全市应急测绘保障体系的研究。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9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59万元,其他收入156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2.4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59万元,项目支出156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2.4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购置费、教育经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其他补助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99.5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899.59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39.5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1.2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65.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抚恤金。
2.公用经费68.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1560万元。主要安排为:规划编制费用、基础测绘费用等。其中:
1.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类支出为780万元。
2.主要用于基础测绘类支出7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0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暂未安排出国考察工作任务。 。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动,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控制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补贴后,严禁公务购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控制费用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根据市政府2019年规划项目建设的需要安排1560万元项目支出。其中:78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类支出,78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测绘类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9.23万元。包括:
1.货物类1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耗材。
2.服务类0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我单位办公楼仍在尾期建设中,待有关部门审批后结清尾款再转入固定资产房屋类中;
2、行政机关公车改革后,我单位现有一辆公务用车,属于保留公务用车;
3、我单位专用设备单位固定资产2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