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2)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5)维护民营经济和工商联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市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反映民营企业家和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7)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8)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9)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10)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11)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1个,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6人,退休5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组织民营企业家认真学习年度党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非公经济人士政治素养和经营管理能力;积极为非公经济人士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及时反映和有效解决企业问题和困难;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按照市委要求,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工作优势,积极开展政治宣传教育、调研研究、服务企业等活动,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大力加强区级工商联,异地商会、行业商会建设,积极争创“四好”商会、“五好工商联”,进一步健全工商联基层组织、商会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商会作用,推动政治教育、权益服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向基层商会覆盖,进一步提升工商联组织服务非公经济的质量和水准。服务鄂州民营企业增强法制意识、法制管理能力,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及时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两个健康”。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93万元(基本支出收入97.9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5.4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退休人员不再由本单位发放退休费。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5.44万元,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退休人员不再由本单位发放退休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3万元,教育支出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9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45.93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7.9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5.49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74.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务费。
2.公用经费22.44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教育经费、购置费,主要用于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培训费。
(二)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安排为:
1.政治特别费21万元,主要用于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会议费;民营企业调研、宣传;维护权益、行风评议、非公党建、创优评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商联购买社会服务费用。
2.工商联专项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商会组织建设经费:异地商会建设、五好工商联建设、四好行业商会建设。
3、律师服务团服务民营经济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律师团律师服务费;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调研费;法律、典型案例宣传及手册,律师考核、表彰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省外鄂州商会人员回乡接待以及招商引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2018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4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15.37 %。主要包括:办公费0.99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55万元、邮电费0.72万元、购置费0.64万元、差旅费3.36万元、教育经费0.69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92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8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8万元。包括:
1.货物类2.05万元。其中:电脑耗材0.5万元;车辆加油0.97万元;纸张0.2万元;办公家具0.18万元,其他消耗用品0.2万元。
2.服务类3.75万元。其中:车辆保险0.55万元;车辆维修0.6万元;文字印刷2.6万元。
3.工程类0万元。其中:0 万元;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鄂州市工商联共有办公室四间,档案室一间,均在市委大楼内,共计面积112㎡;一般公务用车一辆;无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万元。其中:
1、政治特别费21万元,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组织30余名民营企业家赴遵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以及座谈活动,大力推进“百企联百村·脱贫奔小康”活动,全市4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村企结对帮扶全覆盖,组织商会、企业深入5个未脱贫贫困村调研。
2、工商联专项经费7万元,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按照“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要求,指导所属商会开展“四好商会”创建工作。搭建商会交流平台,让商会之间互相了解、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探索总结商会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商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各区工商联主席到省工商联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督促各区工商联按照“五好工商联”要求,开展各种形式活动。
3、律师服务团服务民营经济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根据市司法局推荐和考察,继续与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合达成协议,由市工商联出资组建律师服务团,免费为所属商会和会员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团效能,在华容区、梁子湖区、鄂城区举办法律巡回讲座,安排资深律师为企业家专题讲授劳动用工、企业合同等方面问题,不断增强非公经济人士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意识。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