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市纪委 监察委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市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4)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市纪(工)委、纪检组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0)领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省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2、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能
承担本级巡察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巡察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为一级预算单位,直属二级单位为市廉政教育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86名;财政供养人数175名,其中:在职146名,在职不占编1人,退休人数28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生态画像,助力鄂州政治生态建设。
(二)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健全“大监督”体系。
(三)落实作风建设三年规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四)持续惩贪肃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深化普纪普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六)建立“五大体系”,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
(七)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3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1.3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88.75万元,主要原因:1.在职人数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由2018年146人增至2019年175人;2.因监察体制改革,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幅较大。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3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38万元,项目支出21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88.75万元,主要原因:1.在职人数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由2018年146人增至2019年175人;2.因监察体制改革,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幅较大。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干部教育、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一般公用支出、福利费、教育经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31.3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631.38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440.3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71.36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664.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务费。
2.公用经费769.0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培训费。
(二)项目支出2191万元。主要安排为:
1.78万元,主要用于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
2.160万元,主要用于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运行维护。
3.37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委执纪执法业务。
4.262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察委综合业务。
5.1086万元,主要用于智慧纪检监察项目。
6.227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9万元,增加15.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因监察体制改革,市人民检察院划转2辆公务用车至市纪委监察委,市纪委监察委2019年纳入预算的公务用车13辆,2018年纳入预算的公务用车1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6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6.12万元、工会经费2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35万元、福利费26.89万元、培训费16.1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1722.44万元。包括:
1.货物类1249.5万元。包含办公家具、打印机、保密设备、复印机、影像设备、计算机、其他网络设备、其他消耗用品等。
2.服务类472.94万元。包含印刷费、车辆保险、公务用车加油、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办案人员食堂外包费用、巡察组集中驻点住宿服务、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保安外包服务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房屋情况:市纪委 市监察委自有房屋市纪委培训中心,房屋位置在鄂城区百子街,房屋面积579.16平方米,
2、车辆情况:公务用车共13辆,其中市纪委 市监察委公务用车12辆,市委巡察办公务用车1辆。
3、专用设备情况。专用设备均为其他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防爆器材一套,价值10920元;百兆密码机及配套设备2套,价值71000元;监控设备一批,价值5625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91万元,项目金额及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78万元,完成涉密专用计算机等替代,增强涉密网络技术防护能力,从根本上提高自主可控能力和安全保密水平。
2.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运行维护费160万元,保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执纪办案需求和反腐倡廉教育需求。
3.市纪委监察委执纪执法业务费378万元。严惩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廉洁鄂州”建设、优化政治生态。促进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充分履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发挥惩贪治腐排头兵作用。
4.市纪委监察委综合业务费262万元。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要求,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干部教育培训部署,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制定自办培训与委托办班详细培训方案,按要求完成中纪委、省纪委上级调训,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职责,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证。鄂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将以廉洁新春行、“宣教月”“十进十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宣传好党规党纪,讲活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好故事,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5.智慧纪检监察项目1086万元。建成高标准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实验室,开创“智慧纪检监察”新模式,实现电子数据证据的规范提取和使用。
6.巡察工作经费227万元。保障巡察机构正常运行,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共鄂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完成巡察工作任务,组织巡察业务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市区两级巡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制度机制。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监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