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研究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3、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对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森林景点、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进行宏观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依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初审征用、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管理。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自然保护,主管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特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管理;制定调整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6、指导全市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情况通报;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8、研究提高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预审和申报,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
9、负责监督全市林业系统财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外事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10、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统筹规划全市林业专业人员培训,指导管理全市林业教育工作。
11、做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市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及人员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业局共设8个科室(办),所属二级预算单位8家。局机关本级和8家二级预算单位按单位性质划分,共有行政单位2家(局机关本级和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7家。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林业部门预算由市林业局机关本级及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共9家单位组成,即: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市林业工作总站、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市国有麻羊垴林场、市国有白雉山林场、市国有沼山林场、市东佛园艺场。
3、人员构成
市局机关4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核定编制16名。
第二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决算5283.11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5283.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39.07万元,占收入的57.52%,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205.65万元,占收入3.89%。
3、事业收入85.05万元,占收入1.61%。
4、经营收入81万元,占收入1.53%。
5、其他收入421.06万元,占收入的7.97%。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51.28万元,占收入的27.48%,为部门上年度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5283.11万元。包括:
1、本年度决算支出:3712.3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教育支出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2.7万元,农林水支出335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6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3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1万元,资本性支出0.38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1570.7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3831.83万元。较上年度的3617.04万元上涨了5.94%。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本年度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7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08万元、项目支出1846.11万元、经营支出63.13万元。较上年度的4403.01万元减少了15.69%。主要原因是:往年项目已完工,本年度按合同进度付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39.0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7.5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9.07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的100.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3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5.2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万元,占0.02%;教育(类)支出5.8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36万元,占3.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11万元,占1.78%;节能环保(类)支出182.7万元,占6.25%;农林水(类)支出2569.57万元,占87.84%;住房保障(类)支出16.16万元,占0.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93万元,项目支出1465.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39.88下降314.68万元,下降9.71%。比上年度减少。项目支出包括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林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0.5万元,占0.02%;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5.8万元,占0.2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8.36万元,占3.36%;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5.79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12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2.45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52.11万元,占1.78%;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5.4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71万元;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182.7万元,占6.25%;
1、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163.09万元;
2、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19.61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类)2569.57万元,占87.84%;
1、农业(款)支出42.1万元;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14.42万元;
(2)执法监督(项)支出27.68万元;
2、林业(款)支出2504.67万元;
(1)行政运行(项)支出352.68万元;
(2)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547.62万元;
(3)森林培育(项)支出115.48万元;
(4)林业技术推广(项)支出5万元;
(5)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430万元;
(6)森林资源监测(项)支出15万元;
(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15.57万元;
(8)动植物保护(项)支出310万元;
(9)湿地保护(项)支出117.08万元;
(10)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434.86万元;
(11)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支出50万元;
(1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支出8.38万元;
(13)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70万元;
(14)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33万元;
3、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支出20.8万元;
4、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2万元;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16.16万元,占0.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9.91%。其中:
1、人员经费1350.8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238.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公用经费109.08万元,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10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77万元,印刷费0.41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28万元,电费11.63万元,邮电费8.1万元,差旅费0.76万元,维修(护)费3.09万元,培训费8.24万元,公务招待费0.62万元,被装购置费7.62万元,劳务费1.56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16.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7.51万元,较上年度的19.51万元下降了10.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4万元,较上年的同比减少1.92万元,减少10.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车保有量8辆(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未车改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4万元。
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1.27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了5.93%。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共计193人。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数较上年减少,同时我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府采购支出3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万元。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车辆维修、保险、印刷等都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指定的政府采购单位进行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业系统房屋面积19376.2平方米,比去年增加6745.2平方米,主要原因是:东佛园艺场为2018年新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增加其房屋面积;车辆8辆(事业单位暂未车改),与上年一致。
十一、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林业局(本级)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部门及项目单位支出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我系统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9个,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222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1.0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资金总额371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5.2万元)?,资金实际执行率167.17%。组织对“森林资源管理”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资源管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0万元(省级),执行数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林业专项执法行动,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31起,其中刑事案件28起,行政案件103起,严厉打击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2、严格执行林地、林木限额使用管理制度,高效快捷办理征占用林地21.99公顷、林木采伐1.55万m3;3、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服务“一张网”建设,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审工作正常运行,林业审批许可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4、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动服务重大工程建设用地审批,先后办理了鄂州机场、恒大童世界等省、市重大工程项目及附属工程项目占用林地的行政审批许可,及时为11个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提供高效快捷的审批服务;5、组织专班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安徽滁州成功经验,在我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积极开展“林长制”试点,大胆探索森林资源管理新模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长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